大卫休谟人性论导读(6)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休谟的对因果关系的考察是这样的:因果关系追问不下去,转而追问因果推理,先搞清楚因果推理的过程。要考察因果关系,必须先考察因果判断。休谟的解释在发生学意义上是有道理的。习惯是自然形成的,自然形成的就是合理的,是人生的指南。习惯的根源和动物本能的根源一样,都来自于自然。因果问题涉及自然齐一律,即我们所没有经验过的例子类似于我们所经验过的例子。按照休谟的理论,太阳明天会升起,这是证明了的概然推断,是自然上的必然性,而非逻辑上的必然性。它已经形成了牢固的习惯,不容怀疑,或者说没有人会真正的反对。
在联想原则的三种关系中,类似关系和接近关系具有主动性、随意性,而因果关系是稳定的、基于习惯的。接近关系和类似关系的作用比由因果关系来的作用小得多,但是它们都有一种共同的作用,那就是增加任何信念和任何概念的活泼性。
习惯性联想所产生的是信念作用于我们的情感,并进而影响行动。信念的定义是:和现前一个印象关联着的或联结着的一个生动的观念。信念是真实的心灵感受,对生活更加重要,对情感和行为上的影响更大。在这里休谟提出了人性科学中的一个一般原理:当任何印象呈现于我们的时候,它不但把心灵转移到和那个印象关联的那样一些观念,并且也把印象的一部分强力和活泼性传给观念。信念对观念确实没有增加什么,它只是改变了我们想像它的方式,使观念变得比较强烈而生动。形成信念是人的自然本性,它有利于我们的生存,比如逃避预感到的危险。
休谟在考察观念的常用的方法是看我们如何在经验中学习相应的语词的。比如,要考察因果观念,就要看我们是如何使用“因果关系”、“必然性”这样的语词的。在休谟那里,语词对应于观念,观念则来自于相应的印象。但是这种对应关系过于简单,问题出在“一切观念来自于印象”这个人性论的第一原则。
6.心灵是一束知觉。在第四章,休谟否定了心灵实体的存在。他认为心灵只不过是一束知觉,它们结合在一起,不具有完全的同一性。实体观念是一种虚构,比如一个桃子的观念,不过是特殊的滋味、颜色、形状、大小和密度而已。
自我是一种不可感知的东西,没有知觉就没有自我。因为凡是差异的事物都是可以区分的,而凡是可以区分的事物都是可以被想象所分离的,所以知觉可以互相分别、互相分离,因此可以被认为是独立存在的。
休谟总结了他的理论哲学主旨和理论特点。自然倾向指导我们的日常生活,而哲学思辨只会带来问题和困惑。像日常生活中的其他人一样去生活。哲学的作用:可以帮助我们驱除迷信。哲学的用途不是要改造生活。即使哲学犯了错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的信念。而迷信会影响日常生活。休谟对哲学作用的界定类似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作用是治疗,消除错误,没有任何问题留给哲学来解决。休谟揭示出了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稳定的信念。信念本身具有自然的合理性,虽然缺乏逻辑的、理性的论证,但是在人的本性中有其根基。
7.理性是情感的奴隶。从古希腊的哲学研究开始,人们就发现情感不如理性可靠,因此将其置于次要地位。休谟认为,一直以来“理性的永恒性、不变性和它的神圣来源,已经被人们渲染得淋漓尽致;情感的盲目性,变幻性和欺骗性,也同样受到了极度的强调。”因此,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会强调理性高于情感,主张让理性支配人的行为而不是情感。休谟认为这是长久以来的偏见,因为真正决定人的行为的恰恰是情感而不是理性:“理性是并且也应该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情感之外,再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务。”
在第二卷“论情感”中,休谟对情感的探讨是为探讨道德做准备的,因为情感是我们行动的动机。休谟认为人们趋乐避苦,快乐和痛苦是驱动我们行动的力量。他区分了平静的情感和强烈的情感,平静的情感包括道德感、美感等,而强烈的情感则包括爱与恨、骄傲与谦卑、悲伤与快乐。道德感因其平静,被有些哲学家认为是源自于理性的,在休谟看来,他们混淆了平静的情感和理性。同样地,道德只有作用于情感才能影响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平静的情感还是强烈的情感都是属于印象的,所以比一般的观念都要强烈和生动。另外休谟还区分了直接情感和间接情感,直接情感包括:厌恶、欲望、喜悦、悲伤、希望、恐惧、绝望等,而间接的情感指的是:谦卑、骄傲、爱、恨、嫉妒、怜悯、慷慨等。间接情感的产生同样以联想原则为基础,由于相似性,我们的心灵从一种反省印象或情感过渡到另一种反省印象或情感过渡。
在联想原则的三种关系中,类似关系和接近关系具有主动性、随意性,而因果关系是稳定的、基于习惯的。接近关系和类似关系的作用比由因果关系来的作用小得多,但是它们都有一种共同的作用,那就是增加任何信念和任何概念的活泼性。
习惯性联想所产生的是信念作用于我们的情感,并进而影响行动。信念的定义是:和现前一个印象关联着的或联结着的一个生动的观念。信念是真实的心灵感受,对生活更加重要,对情感和行为上的影响更大。在这里休谟提出了人性科学中的一个一般原理:当任何印象呈现于我们的时候,它不但把心灵转移到和那个印象关联的那样一些观念,并且也把印象的一部分强力和活泼性传给观念。信念对观念确实没有增加什么,它只是改变了我们想像它的方式,使观念变得比较强烈而生动。形成信念是人的自然本性,它有利于我们的生存,比如逃避预感到的危险。
休谟在考察观念的常用的方法是看我们如何在经验中学习相应的语词的。比如,要考察因果观念,就要看我们是如何使用“因果关系”、“必然性”这样的语词的。在休谟那里,语词对应于观念,观念则来自于相应的印象。但是这种对应关系过于简单,问题出在“一切观念来自于印象”这个人性论的第一原则。
6.心灵是一束知觉。在第四章,休谟否定了心灵实体的存在。他认为心灵只不过是一束知觉,它们结合在一起,不具有完全的同一性。实体观念是一种虚构,比如一个桃子的观念,不过是特殊的滋味、颜色、形状、大小和密度而已。
自我是一种不可感知的东西,没有知觉就没有自我。因为凡是差异的事物都是可以区分的,而凡是可以区分的事物都是可以被想象所分离的,所以知觉可以互相分别、互相分离,因此可以被认为是独立存在的。
休谟总结了他的理论哲学主旨和理论特点。自然倾向指导我们的日常生活,而哲学思辨只会带来问题和困惑。像日常生活中的其他人一样去生活。哲学的作用:可以帮助我们驱除迷信。哲学的用途不是要改造生活。即使哲学犯了错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的信念。而迷信会影响日常生活。休谟对哲学作用的界定类似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作用是治疗,消除错误,没有任何问题留给哲学来解决。休谟揭示出了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稳定的信念。信念本身具有自然的合理性,虽然缺乏逻辑的、理性的论证,但是在人的本性中有其根基。
7.理性是情感的奴隶。从古希腊的哲学研究开始,人们就发现情感不如理性可靠,因此将其置于次要地位。休谟认为,一直以来“理性的永恒性、不变性和它的神圣来源,已经被人们渲染得淋漓尽致;情感的盲目性,变幻性和欺骗性,也同样受到了极度的强调。”因此,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会强调理性高于情感,主张让理性支配人的行为而不是情感。休谟认为这是长久以来的偏见,因为真正决定人的行为的恰恰是情感而不是理性:“理性是并且也应该是情感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情感之外,再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务。”
在第二卷“论情感”中,休谟对情感的探讨是为探讨道德做准备的,因为情感是我们行动的动机。休谟认为人们趋乐避苦,快乐和痛苦是驱动我们行动的力量。他区分了平静的情感和强烈的情感,平静的情感包括道德感、美感等,而强烈的情感则包括爱与恨、骄傲与谦卑、悲伤与快乐。道德感因其平静,被有些哲学家认为是源自于理性的,在休谟看来,他们混淆了平静的情感和理性。同样地,道德只有作用于情感才能影响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平静的情感还是强烈的情感都是属于印象的,所以比一般的观念都要强烈和生动。另外休谟还区分了直接情感和间接情感,直接情感包括:厌恶、欲望、喜悦、悲伤、希望、恐惧、绝望等,而间接的情感指的是:谦卑、骄傲、爱、恨、嫉妒、怜悯、慷慨等。间接情感的产生同样以联想原则为基础,由于相似性,我们的心灵从一种反省印象或情感过渡到另一种反省印象或情感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