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3)
2023-03-13 来源:你乐谷
2022年全国人大批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3.65万亿元。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021年12月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 3月底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全部下达完毕。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为了加快专项债使用进度,地方政府从项目、资金及二者协调机制入手,通过加强项目储备与建设监管,建立支出进度预警通报和超期回收机制,缩短资金拨付时间、建立项目安排协调机制等,提升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例如山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紧盯发行、开工、支付三大环节,按月通报项目开工、资金使用情况;广东推动项目储备与年度预算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相衔接,实行债券闲置资金及时调整,对使用管理不佳的地方债收回额度;山西将专项债拨付时间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同时加大专项债调整频次。
02
使用范围扩大
2022年财政部合理扩大了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专项债除继续重点用于九大领域外,还将重点支持增后劲、上水平项目,推动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
一是加大惠民生、解民忧等领域投资。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各地补报了一批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指导地方将城市管网建设、水利等重点领域项目作为补报重点。
二是围绕新基建等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将具有公益性且有一定收益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作为支持重点。
三是要求各地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储备,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专项债券支持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四是专项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加大。2021年开始,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支持范围,今年上半年专项债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达到5296亿元。例如今年上半年西安已累计发行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专项债,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个,发行金额26.6亿元。
根据财政部报告,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研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基础上,明确将新能源、新基建领域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助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地方按照“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目前河南、陕西、福建等多个省份均建立了专项债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
03
资金监管更严格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按月通报预警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处罚机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硬性约束,推动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经济大省将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李克强总理近期在经济大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经济大省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顶梁柱’,要勇挑大梁,发挥稳经济关键支撑作用”。会议还指出,当前地方专项债余额尚未达到债务限额,要依法盘活债务限额空间,并用好已发行的地方专项债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符合条件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资金要越多。有理由相信,这些经济大省在盘活专项债限额空间上将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为了加快专项债使用进度,地方政府从项目、资金及二者协调机制入手,通过加强项目储备与建设监管,建立支出进度预警通报和超期回收机制,缩短资金拨付时间、建立项目安排协调机制等,提升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例如山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紧盯发行、开工、支付三大环节,按月通报项目开工、资金使用情况;广东推动项目储备与年度预算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相衔接,实行债券闲置资金及时调整,对使用管理不佳的地方债收回额度;山西将专项债拨付时间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同时加大专项债调整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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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扩大
2022年财政部合理扩大了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专项债除继续重点用于九大领域外,还将重点支持增后劲、上水平项目,推动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
一是加大惠民生、解民忧等领域投资。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各地补报了一批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指导地方将城市管网建设、水利等重点领域项目作为补报重点。
二是围绕新基建等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将具有公益性且有一定收益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作为支持重点。
三是要求各地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储备,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专项债券支持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四是专项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加大。2021年开始,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重点支持范围,今年上半年专项债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达到5296亿元。例如今年上半年西安已累计发行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专项债,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个,发行金额26.6亿元。
根据财政部报告,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研究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基础上,明确将新能源、新基建领域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助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地方按照“储备入库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目前河南、陕西、福建等多个省份均建立了专项债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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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更严格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按月通报预警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处罚机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硬性约束,推动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经济大省将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李克强总理近期在经济大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经济大省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顶梁柱’,要勇挑大梁,发挥稳经济关键支撑作用”。会议还指出,当前地方专项债余额尚未达到债务限额,要依法盘活债务限额空间,并用好已发行的地方专项债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符合条件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资金要越多。有理由相信,这些经济大省在盘活专项债限额空间上将获得更多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