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死有余辜 遗憾的是 未能找出 康菊花聂树斌 案的真凶(5)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案发现场描述:
1、衣着:上身穿白色背心一件,背心撩至乳上;颈部缠绕短袖花衬衣一件,衬衣背部有一缝合三角口;下身赤L;足穿白色尼龙袜一双。
2、检验所见:死者头东脚西呈仰卧位,双臂屈曲呈上举姿势,双下肢屈曲呈“O”型分开;尸体已高度腐败,尸体及周围布满蛆虫,蛆虫长1厘米;尸长152厘米,头发色黑,长20厘米,双眼、鼻尖及口唇缺如;右左七颗牙齿因高度腐败自然脱落,头枕部头皮缺如;前额及颞部头皮见明显皮下出血及创口;剩离头颅,颅骨完整,未见骨折,颈部皮肤缺如,未发现舌骨、甲状软骨骨折;胸腹部皮肤完整未发现明显损伤;背部皮肤因腐败缺如,胸腹腔各脏器呈糜烂状,未发现明显创口,四肢未发现明显损伤及骨折。
根据尸体检验所见,除颈部有衣服缠绕外,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结合案情分析,康菊花符合窒息死亡。
1994年9月23日下午,20岁的电焊工聂树斌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被J方抓走。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
1995年3月3日,石家庄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QJ妇女罪,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公诉。
“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菊花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QJ。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一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QJ妇女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
聂树斌不服,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诉。
4月25日,河北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本判决并为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以QJ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两天后,聂树斌被处决。殁年21岁。
以后便是聂树斌父母长达21年的艰难上述。
1、衣着:上身穿白色背心一件,背心撩至乳上;颈部缠绕短袖花衬衣一件,衬衣背部有一缝合三角口;下身赤L;足穿白色尼龙袜一双。
2、检验所见:死者头东脚西呈仰卧位,双臂屈曲呈上举姿势,双下肢屈曲呈“O”型分开;尸体已高度腐败,尸体及周围布满蛆虫,蛆虫长1厘米;尸长152厘米,头发色黑,长20厘米,双眼、鼻尖及口唇缺如;右左七颗牙齿因高度腐败自然脱落,头枕部头皮缺如;前额及颞部头皮见明显皮下出血及创口;剩离头颅,颅骨完整,未见骨折,颈部皮肤缺如,未发现舌骨、甲状软骨骨折;胸腹部皮肤完整未发现明显损伤;背部皮肤因腐败缺如,胸腹腔各脏器呈糜烂状,未发现明显创口,四肢未发现明显损伤及骨折。
根据尸体检验所见,除颈部有衣服缠绕外,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结合案情分析,康菊花符合窒息死亡。
1994年9月23日下午,20岁的电焊工聂树斌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被J方抓走。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
1995年3月3日,石家庄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QJ妇女罪,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公诉。
“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菊花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QJ。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一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QJ妇女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
聂树斌不服,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诉。
4月25日,河北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本判决并为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死刑;以QJ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聂树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两天后,聂树斌被处决。殁年21岁。
以后便是聂树斌父母长达21年的艰难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