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本文核心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按本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情形除外:
1. 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
2.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
3. 涉密岗位;
4. 公务员交流到事业单位;
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交流的。
第四条 公开招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指导、管理和协调。
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开招聘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委托政府人事考试机构及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招聘。
公开招聘经费一般由招聘单位承担。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时间专项招聘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开招聘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体检、考察;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第三章 招聘方案及公告
第九条 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招聘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聘单位名称及岗位聘用情况;
(二)招聘岗位名称、职责、类别、等级、条件等;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安排;
(四)招聘风险评估及处置预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招聘方案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事业单位按照备案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并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应包括: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名称、职责、条件及待遇等;
(三)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