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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真正原因(图)(2)

2024-01-21 来源:你乐谷
以青苗法为例,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这本是一件好事,目的是为了抑制兼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救济百姓,但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其他改革措施,也普遍存在类似情况,造成百姓负担反而加剧,生活状况日益下降。
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一位看门小吏郑侠冒死进献《流民图》给神宗。看着图上百姓哀鸿遍野、饿殍满道的惨状,神宗为之长吁短叹。次日,神宗便宣布暂停青苗、免役、方田、保甲等八项新法。
王安石变法的用人路线与用人失察,改革为何得到如此结果?我们要从王安石变法的用人来寻找答案。
王安石变法之初,即遭到司马光、文彦博、苏轼等人的反对,而且这些竟都是正人君子。其实司马光等人反对的并不是变法本身,而是王安石急功近利的改革方式。司马光等人认为改革必须循序渐进,稳妥进行。比如青苗法,他认为该法必然会给地方官吏提供腐败空间,使他们借机盘剥百姓。后来的事实证明,司马光的反对是有道理的。
王安石为人执拗,他索性推行党同伐异的用人路线,只要是口头拥护新法,并坚决推行新法的官员,不管其人品、节操如何,即给予重用。而这些人恰恰多为投机分子,并非真心改革,只是借变法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
对此,司马光早有察觉,特地写信告诫王安石:“彼谄谀之人,欲依附介甫,因缘改法,以为进身之资,一旦罢局,譬如鱼之失水,此所以挽引介甫,使不得由直道行者也。介甫奈何徇此曹之所欲,而不思国家之大计哉。”司马光的信中还预言:“一旦失势,必有卖介甫以自售者矣。”(《与王介甫书》)
可惜,司马光的劝诫并未起到作用。改革上的用人失误给变法带来了非常大的危害。当时,王安石重用的这些人,或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达目的做出种种人所不齿之事;或者以权谋私、唯利是图、鱼肉百姓,激起民怨沸腾;或争权夺利、互相倾轧、排除异己,使改革沦为党争。改革的最终断送,很大程度上源于于王安石的用人失察。
王安石变法集团中的小人众生相.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参与者为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这些人尽是奸邪小人,绝大部分被列进了《宋史》的奸臣册中,尤其是蔡京堪称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
先说吕惠卿,此人曾是王安石最坚定的亲信,变法的二号人物。但司马光却对宋神宗如此评价吕惠卿:“惠卿憸巧非佳士,使安石负谤于中外者皆其所为。安石贤而愎,不闲世务,惠卿为之谋主,而安石力行之,故天下并指为奸邪。近者进擢不次,大不厌众心。”,“惠卿诚文学辨慧,然用心不正,愿陛下徐察之。江充、李训若无才,何以能动人主?”这番话令神宗为之默然。此后司马光又写信给王安石:“谄谀之士,于公今日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将必卖公自售矣。”对此,王安石颇不悦。然而事实证明司马光的判断极准。
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在保守派攻击和变法派倒戈中伤下,第一次罢相。宋神宗提拔吕惠卿继任宰相。吕惠卿乃王安石一手培养提拔起来的,但他拜相后,深恐王安石东山再起,遂与另一改革派大臣邓绾合谋,将王安石牵入谋反案中,欲置之于死地。王安石得知后,赶往京城向神宗申辩,澄清了事实,后又查出吕惠卿敲诈商人五百万钱的重罪。由此,王安石重新为相。但吕惠卿心有不甘,竟把王安石写给他的私信呈给了神宗。由于王安石把吕惠卿视为同舟共济的知己,给他的信中曾有“无使上知”(不要让皇上知道)字样,这就直接导致了王安石第二次罢相,政治生涯就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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