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疫情引高度关注 官方回应问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4)
2023-03-13 来源:你乐谷
3、欢迎居民及时反映人员聚集的具体疫苗接种点,我们将加强接种点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七、寻医买药问题:
省内外人员来郑就医的报备流程及医院防控要求。
卫生防治部回复:
一、疫情期间,原则上建议患者在当地就医,需要上级医院予以指导的,可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邀请专家会诊,远程指导当地救治工作,减少跨区域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经远程会诊,确需转送上级医院就诊的,由患者所在医院与拟转诊的上级医院提前沟通联系,对接好后,安排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送。
三、有特殊情况的,患者所在医院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告,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向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予以协调。
四、患者所在医院与上级医院对接联系好后,属于疫情风险地区的,转诊前,要将就诊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及陪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基本病情、转送车辆车牌号、对接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书面函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便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通知交通卡口及患者拟就诊医院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并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对随车人员的跟踪管理。
五、疫情风险地区患者来郑就医时,要落实闭环管理,避免与普通患者交叉,在院治疗期间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只限一名陪护,并与患者一同在单间隔离,不得私自外出。转运风险地区患者入郑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车辆及随行人员未经卫生、消毒处理的,不得在医院外的其他场所逗留,随车人员不得离开转运车辆,转运结束后应即刻返回原地。
六、对于在疫情发生前已在郑州市域内医院就医的患者,因新发疫情,被列为管控对象的,建议在当前医院继续就诊,落实单人单间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患者治疗的延续性。
七、对于满足出院条件的患者,但仍属于疫情管控对象的,收治医院及时告知患者,患者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由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当天安排专车将患者闭环接回。各医院在当地未派车接回前,落实管控责任,避免风险人员失管失控。
八、学生核酸检测问题
有些幼儿园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学生需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单采。
教育防控专班回复:
根据郑州市《关于全面推进3至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政府的《42号通告》要求,对于3-11岁幼儿接种新冠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进行,同时鼓励和支持无疫苗接种禁忌的幼儿“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早日建立校园免疫屏障。组织、宣传、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但接种新冠疫苗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学校(包含幼儿园)“每日不少于20%比例核酸抽测,每周至少检测一轮”,这是防止隐匿传播、落实“四早”的重要举措,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教育部门已坚决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也请广大家长和学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核酸抽测工作,但也会同时加强督导检查,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发生。各级教育部门也要做好教育引导,引导师生员工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特殊时期人文关怀,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稳定。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继续支持、理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好这次疫情防控攻坚战。(据郑州发布)
七、寻医买药问题:
省内外人员来郑就医的报备流程及医院防控要求。
卫生防治部回复:
一、疫情期间,原则上建议患者在当地就医,需要上级医院予以指导的,可通过远程会诊等方式邀请专家会诊,远程指导当地救治工作,减少跨区域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经远程会诊,确需转送上级医院就诊的,由患者所在医院与拟转诊的上级医院提前沟通联系,对接好后,安排救护车“点对点”闭环转送。
三、有特殊情况的,患者所在医院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报告,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向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予以协调。
四、患者所在医院与上级医院对接联系好后,属于疫情风险地区的,转诊前,要将就诊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及陪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基本病情、转送车辆车牌号、对接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书面函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便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通知交通卡口及患者拟就诊医院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并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落实对随车人员的跟踪管理。
五、疫情风险地区患者来郑就医时,要落实闭环管理,避免与普通患者交叉,在院治疗期间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只限一名陪护,并与患者一同在单间隔离,不得私自外出。转运风险地区患者入郑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车辆及随行人员未经卫生、消毒处理的,不得在医院外的其他场所逗留,随车人员不得离开转运车辆,转运结束后应即刻返回原地。
六、对于在疫情发生前已在郑州市域内医院就医的患者,因新发疫情,被列为管控对象的,建议在当前医院继续就诊,落实单人单间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患者治疗的延续性。
七、对于满足出院条件的患者,但仍属于疫情管控对象的,收治医院及时告知患者,患者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由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当天安排专车将患者闭环接回。各医院在当地未派车接回前,落实管控责任,避免风险人员失管失控。
八、学生核酸检测问题
有些幼儿园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学生需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单采。
教育防控专班回复:
根据郑州市《关于全面推进3至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政府的《42号通告》要求,对于3-11岁幼儿接种新冠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进行,同时鼓励和支持无疫苗接种禁忌的幼儿“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早日建立校园免疫屏障。组织、宣传、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但接种新冠疫苗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学校(包含幼儿园)“每日不少于20%比例核酸抽测,每周至少检测一轮”,这是防止隐匿传播、落实“四早”的重要举措,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教育部门已坚决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也请广大家长和学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核酸抽测工作,但也会同时加强督导检查,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发生。各级教育部门也要做好教育引导,引导师生员工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特殊时期人文关怀,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稳定。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继续支持、理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好这次疫情防控攻坚战。(据郑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