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领取332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2021年10月19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表示,张志超将于10月20日上午,前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字领取国家赔偿金。这332万元国家赔偿中,包括188.9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约133万精神损害赔偿金。
对此,张志超予以证实,“我觉得谁也不会用自己15年的青春来换这些赔偿,这些赔偿也弥补不了我这15年失去的自由和遭受的屈辱与痛苦。”
张志超表示,从今年6月份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至今已过去四个多月了,中间有过一次延期,也和临沂中院法官有过见面协商,最终商定赔偿金额是3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