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干30天确保停工楼盘全复工,郑州停工的楼盘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正文摘要:
9月7日,大河报·豫视频
记者获悉,郑州市于近日印发了《郑州市“大干30天,确保全市停工楼盘全面复工”保交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10月6日前,实现郑州全市所有停工问题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对10月6日前未完成所有停工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任务的项目分包领导及辖区主要领导,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郑州:大干30天确保停工楼盘全复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田育臣
9月7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获悉,郑州市于近日印发了《郑州市“大干30天,确保全市停工楼盘全面复工”保交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10月6日前,实现郑州全市所有停工问题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
该通知要求:要围绕停工问题楼盘项目不能按期交房、停工烂尾的原因,集中全部力量和有效资源攻坚克难,全力化解停工问题楼盘项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以停工问题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作为化解研判的最终标准。
出险房地产企业要切实承担自救主体责任,千方百计承担或配合“保交楼”任务,通过处置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和资产、公司股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资金回笼进度,降低杠杆率,归还挪用资金,回归主业。
政府全力纾困。要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凡使用专项借款的房地产企业须将有效资产抵押给辖区平台公司;各开发区、区县(市)要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商业银行
资金,做好专项借款配套融资
、纾困资金配套融资以及购买公寓作为人才房的配套融资;各开发区、区县(市)要用好“4 1”模式,并积极动员停エ问题楼盘项目或开发企业梳理提供更多优质资产,与纾困基金
和并购贷银行做好对接。
做好破产重整。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本着应破尽破的原则,成立破产清算协调专班,引进破产重整投资
人,鼓励开发企业尽快向法院申请破产,确保尽快完成资不抵债的楼盎项目处置;市区两级法院要加大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进度,利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采取短、平、快等办法快速处置。
严肃追究责任。各开发区、区县(市)要组织审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停工逾期问题楼盘原有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制定处置方案;对停工逾期问题楼盘原有预售资金被挪用的,能够追回的应当依法及时追回;房地产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资金挪用负有责任的,应当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商业银行对资金挪用有过错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税务部门要对不配合复工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偷漏税核查。
同时,审计、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将问题线索移送公安
机关,进行打击处理;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搜集挪用、抽逃楼盘资金的线索,特别对于逾期未交付楼盘,要全面核查是否存在资金被抽逃挪用情况,及时将线索提交给办案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对突出犯罪
行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按照整体风险处置需要和步骤安排,坚决打击查处。
确保全面复工。对有实力可以自主复工的企业,要督促其尽快全面复工;对资产大于负债、资金出现暫时困难的企业,各开发区、区县(市)要迅速行动,通过纾困基金、并购贷等形式,由政府平台公司果断接手,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先复工,再清算;对资产小于负债的企业,各开发区、区县(市)平台公司可采取代建方式,立即复工,并由审计部门介入对其资产、负债,特别是资金抽逃情况、资金监管情况、未列入监管资金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相关线索要及时移交至公安部门。
9月7日,大河报·豫视频
记者获悉,郑州市于近日印发了《郑州市“大干30天,确保全市停工楼盘全面复工”保交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10月6日前,实现郑州全市所有停工问题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对10月6日前未完成所有停工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任务的项目分包领导及辖区主要领导,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郑州:大干30天确保停工楼盘全复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田育臣
9月7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获悉,郑州市于近日印发了《郑州市“大干30天,确保全市停工楼盘全面复工”保交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10月6日前,实现郑州全市所有停工问题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
该通知要求:要围绕停工问题楼盘项目不能按期交房、停工烂尾的原因,集中全部力量和有效资源攻坚克难,全力化解停工问题楼盘项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以停工问题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作为化解研判的最终标准。
出险房地产企业要切实承担自救主体责任,千方百计承担或配合“保交楼”任务,通过处置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和资产、公司股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资金回笼进度,降低杠杆率,归还挪用资金,回归主业。
政府全力纾困。要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
,凡使用专项借款的房地产企业须将有效资产抵押给辖区平台公司;各开发区、区县(市)要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商业银行
资金,做好专项借款配套融资
、纾困资金配套融资以及购买公寓作为人才房的配套融资;各开发区、区县(市)要用好“4 1”模式,并积极动员停エ问题楼盘项目或开发企业梳理提供更多优质资产,与纾困基金
和并购贷银行做好对接。
做好破产重整。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本着应破尽破的原则,成立破产清算协调专班,引进破产重整投资
人,鼓励开发企业尽快向法院申请破产,确保尽快完成资不抵债的楼盎项目处置;市区两级法院要加大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进度,利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采取短、平、快等办法快速处置。
严肃追究责任。各开发区、区县(市)要组织审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停工逾期问题楼盘原有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制定处置方案;对停工逾期问题楼盘原有预售资金被挪用的,能够追回的应当依法及时追回;房地产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资金挪用负有责任的,应当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商业银行对资金挪用有过错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税务部门要对不配合复工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偷漏税核查。
同时,审计、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将问题线索移送公安
机关,进行打击处理;各开发区、区县(市)要搜集挪用、抽逃楼盘资金的线索,特别对于逾期未交付楼盘,要全面核查是否存在资金被抽逃挪用情况,及时将线索提交给办案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对突出犯罪
行为,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按照整体风险处置需要和步骤安排,坚决打击查处。
确保全面复工。对有实力可以自主复工的企业,要督促其尽快全面复工;对资产大于负债、资金出现暫时困难的企业,各开发区、区县(市)要迅速行动,通过纾困基金、并购贷等形式,由政府平台公司果断接手,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先复工,再清算;对资产小于负债的企业,各开发区、区县(市)平台公司可采取代建方式,立即复工,并由审计部门介入对其资产、负债,特别是资金抽逃情况、资金监管情况、未列入监管资金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相关线索要及时移交至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