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乐谷
首页 > 娱乐新闻

国有经济存在的必要性(2)

2024-01-21 来源:你乐谷
如果政府债务只是发给少数金融机构、资本家、有钱人,虽然发债的成本可能低一些,但是,政府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为富裕阶层的仆人。
政府的收入还有一些是行政收费、司法罚款,还有政府财产的出租、有偿使用等。一般来说,税收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收入比重如果太大,对于社会经济等方面会造成不利的影响。现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发债所占的比例很大,甚至已经有超过其还债能力的嫌疑,这是当今世界很多经济问题的根源。还有一些国家各种收费、罚款太多,不仅影响经济运行,还会引发民众的不满。
一个政府的财政收入除了上述几项外,还有一项就是国有企业,它是政府直接从事的经营行为。从历史上说,国有企业也有渊源。等级制度下,君王所需要的花费靠税收未必能完全满足,很多要靠君王的私产。当社会形态改变,等级社会变为平民社会,原先君王的私产,性质就可能发生改变。这一改变较早的事例发生在中国西汉时期。商鞅变法将耕地分给普通人,秦国得以强大。但是,山川湖海并没有像土地一样分给众人。秦灭之后,西汉基本延续了秦朝的制度,经济上分为两块。一是大司农,主管全国的田赋,类似与广大农民有关的税收,该收入用于国家公共开销。二是少府,主管山川湖海的收入,该收入属于皇室。到了汉武帝时,少府主管的山川湖海的收入大增,大司农的收入不够国家开销,汉武帝便将少府的收入归于大司农,此后便有了著名的盐铁政策,成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最初的开始,并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2000多年。
这种情况在欧洲历史上很晚才发生。例如英国中世纪时有“皇家森林法院”,它主管的就是皇家森林,普通人要到皇家森林打猎或寻求其他经济收入,必须给“皇家森林法院”交钱,否则将被判罪。而这部分收入就属于英国王室,而非国库。殖民地时代,英国王室颁发开发美洲的许可证、投资海盗船队、在东印度公司拥有股份,其收入都属于王室,而非国库。英国最早的国营企业大约在20世纪初开始出现,例如伦敦港湾局、中央发电局等,后来还有英国广播公司。有些学者刻意强调“国营”和“公营”的差别,的确有差别,本文对此不展开讨论,至少有一点,它们都不是私营的。
商鞅废除井田制,将耕地分给民众并允许买卖后,国有企业主要针对山川湖海的经营项目,从中国古代的盐铁,到英国近代的发电、矿山等都如此。这是因为在股票制度成熟之前,山川湖海很难像耕地一样分给民众,从而保证财产相对平等下的充分竞争。山川湖海,例如矿山,由于其财产性质的特殊性,容易形成垄断,造成严重的财富不均。因此,在中国和西方的历史上,两者采取了不同的做法。中国的做法就是将这些不容易实现产权分配(即一次分配)的财富集中在政府手里,并由政府将其产生的收入做二次分配。而西方进入资本主义这一平民社会的初级阶段后,基本不关注财富的一次分配问题,从而形成私人高度垄断。政府只能有限地做一些二次分配。当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平民社会的逐步成熟,西方国家对于二次分配也日益重视,但还是没有像中国古代政府那样关注一次分配。
现在有人把一次分配简单理解为雇佣关系中的薪水,这是狭隘的。社会财富真正的一次分配应该是生产资料,即对于那些能够创造真实财富的生产资料,例如耕地,在全社会实现相对公平的分配,而非提高雇工待遇。
全社会都实行公有制,是西方部分思想家针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不重视财富一次分配反其道而行之的构思。它一定程度上与中国古代山川湖海归政府所有和经营的做法比较接近,但过于扩大化,扩大到几乎所有的生产资料。中国历史上像王安石那样试图大力扩展政府经营对象的做法,还没有达到全社会都实行公有制的程度,在长达800多年的时间里始终遭到古代社会的批评,某种程度上就是中国古代自由市场经济思想的体现。但是,如果走向另一个极端,全然不要国有经济,只让自由市场经济发展到极致,对社会也是不利的。因此,中国古代经济制度长期以来都保持着一种中庸:自由市场经济与国有经济并存。不同的时代,两者的形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但始终存在。对于今天来说,我们应该避免在私有制、公有制两个极端之间跳跃,也不该认为那是西方的先进思想,而应该认真审视一下中国自己的历史,看看国有经济为何要存在?它在中国历史上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