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存在的必要性
2024-01-21 来源:你乐谷
(注:这篇文章写于西历2012年,发在《国企》杂志上)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澄清一个观念:完全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并非绝对的好办法。社会经济十分复杂,试图用人为设计的完整计划来管理社会经济的每个方面,有明显的理想主义色彩。很多时候,“看不见的手”比计划更高效,社会管理成本也更低。但是,夸大“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认为社会经济完全靠“看不见的手”就能顺利运行,实际上与彻底的计划经济一样,也是理想主义的天真。两者不过是政治经济理想主义的两个极端。对于现实来说,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不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关系。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俗点说,就是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存。但是,这种并存不应该被理解为只是一个过程、过渡和阶段,以为迟早要改变这种并存的局面,以为只有彻底改变才是所谓真正的先进文明、先进的经济制度。
我们应该从实践中确信: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并存是社会经济公平、公正并长期保持活力和效率的必要前提,它不是过渡,而是常态。
自古以来,税收从来都是政权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等级制度下,国家政权与君王的私人权利重合度较高,因而没有多少公共事业或公共事务。等级制度下的税收受到贵族的制约,君王要办点大事,不管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除了税收之外,还需要依赖自己的私产。进入平民社会后,国家政权税收的广泛性比等级社会提高,但总量未必增加。因为在等级制度下,国王向贵族收税,贵族再向下一级低贱者收税,权利不能交叉。进入平民社会,由于没有了贵族阶层,国王或国家政权可以直接向每个人收税,本质上基本等于原先贵族自己享用的税收也交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钱多了,主要是因为去掉了中间截留的贵族层,假设税种、税率没什么变化,那么,税额总量变化也不大,只是税额分配变化很大。至于经济发展带来的税额总量变化,在等级社会与平民社会效果是一样的,最多是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的不同。
等级制度下公共事务较少的现象在平民社会却发生巨大变化。例如,等级社会不需要为低贱者提供社会基本保障,也不需要提供普及教育;等级社会惠及全民的大型公共设施也较少,甚至等级社会的战争规模都较小,军费开支也不如平民社会大。因此,平民社会由于公共事务的扩大,经常会出现政府钱不够用的状况。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之一依然是税收,增加税种、调高税率等。但是,用税收增加政府的收入有较大的局限,增加税种、调高税率等常规措施都容易引起民众的反对,恰如等级社会中贵族的反对。因此,在平民社会,政府增加收入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发债。政府用债务方式增加收入,常常是寅吃卯粮,除非用通货膨胀等办法变相地赖掉债务,否则,很难真正地增加政府的收入。而且,政府发债还有较大的风险。
政府发债虽然有透支未来的嫌疑,但也不必一概否定。例如,当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借债可以用来有效地开发,提高创造财富的水平。因此,借债用于创造财富的生产基本上是有益的。如果政府借债用于消耗性花费,那是很危险的。但不管怎么说,政府发债都应该有一个度。然而,政府发债的真正风险还有其他。政府发债就意味着政府成为债务人,要对债权人负责。那么,债权人是谁?如果发外债,外国便是债权人,这一风险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还可能包括政治和国家安全方面,随时都应该警惕。即便对国内发债,也应该考虑一个问题:谁是政府的债权人?当政府债券以较小的面额,较广的范围发给广大普通民众时,数量众多的普通民众便是政府的债权人。这一现象便应验了“政府是公仆”、政府要“为人民服务”的主张。
在讨论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澄清一个观念:完全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并非绝对的好办法。社会经济十分复杂,试图用人为设计的完整计划来管理社会经济的每个方面,有明显的理想主义色彩。很多时候,“看不见的手”比计划更高效,社会管理成本也更低。但是,夸大“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认为社会经济完全靠“看不见的手”就能顺利运行,实际上与彻底的计划经济一样,也是理想主义的天真。两者不过是政治经济理想主义的两个极端。对于现实来说,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不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关系。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俗点说,就是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存。但是,这种并存不应该被理解为只是一个过程、过渡和阶段,以为迟早要改变这种并存的局面,以为只有彻底改变才是所谓真正的先进文明、先进的经济制度。
我们应该从实践中确信: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的并存是社会经济公平、公正并长期保持活力和效率的必要前提,它不是过渡,而是常态。
自古以来,税收从来都是政权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等级制度下,国家政权与君王的私人权利重合度较高,因而没有多少公共事业或公共事务。等级制度下的税收受到贵族的制约,君王要办点大事,不管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除了税收之外,还需要依赖自己的私产。进入平民社会后,国家政权税收的广泛性比等级社会提高,但总量未必增加。因为在等级制度下,国王向贵族收税,贵族再向下一级低贱者收税,权利不能交叉。进入平民社会,由于没有了贵族阶层,国王或国家政权可以直接向每个人收税,本质上基本等于原先贵族自己享用的税收也交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钱多了,主要是因为去掉了中间截留的贵族层,假设税种、税率没什么变化,那么,税额总量变化也不大,只是税额分配变化很大。至于经济发展带来的税额总量变化,在等级社会与平民社会效果是一样的,最多是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的不同。
等级制度下公共事务较少的现象在平民社会却发生巨大变化。例如,等级社会不需要为低贱者提供社会基本保障,也不需要提供普及教育;等级社会惠及全民的大型公共设施也较少,甚至等级社会的战争规模都较小,军费开支也不如平民社会大。因此,平民社会由于公共事务的扩大,经常会出现政府钱不够用的状况。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之一依然是税收,增加税种、调高税率等。但是,用税收增加政府的收入有较大的局限,增加税种、调高税率等常规措施都容易引起民众的反对,恰如等级社会中贵族的反对。因此,在平民社会,政府增加收入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发债。政府用债务方式增加收入,常常是寅吃卯粮,除非用通货膨胀等办法变相地赖掉债务,否则,很难真正地增加政府的收入。而且,政府发债还有较大的风险。
政府发债虽然有透支未来的嫌疑,但也不必一概否定。例如,当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借债可以用来有效地开发,提高创造财富的水平。因此,借债用于创造财富的生产基本上是有益的。如果政府借债用于消耗性花费,那是很危险的。但不管怎么说,政府发债都应该有一个度。然而,政府发债的真正风险还有其他。政府发债就意味着政府成为债务人,要对债权人负责。那么,债权人是谁?如果发外债,外国便是债权人,这一风险不仅仅只是经济上的,还可能包括政治和国家安全方面,随时都应该警惕。即便对国内发债,也应该考虑一个问题:谁是政府的债权人?当政府债券以较小的面额,较广的范围发给广大普通民众时,数量众多的普通民众便是政府的债权人。这一现象便应验了“政府是公仆”、政府要“为人民服务”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