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暴雷频发 上亿人如何安度晚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7)
2023-03-13 来源:你乐谷
关于我国的养老格局,近几年基本公认一个“9073”的说法,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
居家养老,就是老人在自己家里生活,以自助或家人照顾为主,并向专业机构购买、或由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的上门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
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最符合中国老人的观念和意愿。问题在于居家养老的专业服务体系还远远没有搭建起来,专业人才更是严重缺乏。现状是要么靠子女,要么靠保姆。子女的照顾可以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但时间精力有限,也非专业人士,难免顾此失彼,长期下来对两代人都是折磨。保姆大多文化偏低,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欠缺,不但难以期待优质的服务,还容易引发纠纷。
社区养老,主要是指由社区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老人白天过来这里接受照顾,可以吃饭休息,康复疗养,参加文娱活动等等,晚上再回家由子女照料,相当于一个“托老所”。不过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景,实际上现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大多数不过是提供几张床位,连专门的服务人员都不一定有。
当前我国语境下的“社区养老”,其实更多时候指的是由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服务,这并不能算是一种单独的养老方式,只是居家养老的辅助而已。
因此,中国养老格局的现状不是9073,应该是9703才对——97%的(缺乏专业支持的)居家养老,和3%的(不尽如人意的)机构养老。
4 居家养老 才是王道
今天越来越多老人考虑入住养老机构,与其说是老人的观念改变了,自愿要入住,不如说是在别无选择之下的无奈决定。如果在家里就能享受专业的养老服务,还有多少老人愿意掏空毕生积蓄,去换养老机构的一张床、三顿饭和差强人意的照料服务呢?
机构养老自然有它的优势,但毕竟费用摆在那里,只能满足很小一部分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居家养老依然是最为可行的方式。
因此,眼下我们迫切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养老床位,不是更高大上的养老社区,而是培养更多养老护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尽快搭建起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在这方面,我们的邻国日本就是一个极好的学习榜样。
日本早在1970年代初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开始实行老年人免费医疗制度,结果医疗费用急剧膨胀,并带来了老人长期住院等社会问题,需要新的政策加以应对。为了让老年人或患病者能在保持尊严、并尽其所能自理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接受必需的照顾与护理服务,日本于2000年建立起了“介护保险制度”(介护,就是长期照护的意思)。
制度的管理主体为被介护者居住地的行政机构,提供服务的则主要是民间企业,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该服务的运营提供必要的支援,是一项动员了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护理制度。
在日本,从40岁起就有缴纳介护保险费的义务,年满65岁就有资格享受介护待遇,未满65岁但患有16种特定疾病者也可以享受。
居家养老,就是老人在自己家里生活,以自助或家人照顾为主,并向专业机构购买、或由社区提供居家养老的上门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
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最符合中国老人的观念和意愿。问题在于居家养老的专业服务体系还远远没有搭建起来,专业人才更是严重缺乏。现状是要么靠子女,要么靠保姆。子女的照顾可以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但时间精力有限,也非专业人士,难免顾此失彼,长期下来对两代人都是折磨。保姆大多文化偏低,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欠缺,不但难以期待优质的服务,还容易引发纠纷。
社区养老,主要是指由社区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老人白天过来这里接受照顾,可以吃饭休息,康复疗养,参加文娱活动等等,晚上再回家由子女照料,相当于一个“托老所”。不过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景,实际上现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大多数不过是提供几张床位,连专门的服务人员都不一定有。
当前我国语境下的“社区养老”,其实更多时候指的是由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服务,这并不能算是一种单独的养老方式,只是居家养老的辅助而已。
因此,中国养老格局的现状不是9073,应该是9703才对——97%的(缺乏专业支持的)居家养老,和3%的(不尽如人意的)机构养老。
4 居家养老 才是王道
今天越来越多老人考虑入住养老机构,与其说是老人的观念改变了,自愿要入住,不如说是在别无选择之下的无奈决定。如果在家里就能享受专业的养老服务,还有多少老人愿意掏空毕生积蓄,去换养老机构的一张床、三顿饭和差强人意的照料服务呢?
机构养老自然有它的优势,但毕竟费用摆在那里,只能满足很小一部分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居家养老依然是最为可行的方式。
因此,眼下我们迫切需要的,不是更多的养老床位,不是更高大上的养老社区,而是培养更多养老护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尽快搭建起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在这方面,我们的邻国日本就是一个极好的学习榜样。
日本早在1970年代初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开始实行老年人免费医疗制度,结果医疗费用急剧膨胀,并带来了老人长期住院等社会问题,需要新的政策加以应对。为了让老年人或患病者能在保持尊严、并尽其所能自理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接受必需的照顾与护理服务,日本于2000年建立起了“介护保险制度”(介护,就是长期照护的意思)。
制度的管理主体为被介护者居住地的行政机构,提供服务的则主要是民间企业,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该服务的运营提供必要的支援,是一项动员了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护理制度。
在日本,从40岁起就有缴纳介护保险费的义务,年满65岁就有资格享受介护待遇,未满65岁但患有16种特定疾病者也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