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三角 长三角地区包括哪些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什么是长三角
长三角地区包括哪些 什么是长三角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区域一体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也是对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的先行探索区域。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空间范围为35.8万平方公里,比德国 35.7万平方公里稍大,比日本 37.8万平方公里略小。在如此面积且有着较高经济密度的空间范围,区域一体化无疑呈现多层次格局。这不仅是自然地理和行政地理的客观反映,而且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社会治理、交通网络和全产业链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正确理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空间层次,及其与相关因素的关系,能够有效促进长三角地区更好更快地实现其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使命和价值。
中心区与城市群
长三角全域是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一市三省是长三角空间结构的第一个层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指出,“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 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区是长三角空间结构中的第二个层次。
需要指出的是,在2016年6月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中,上述27个城市除温州市,即26个城市被定义为长三角城市群,亦即这个规划的规划范围。而在2021年12月发布的《规划纲要》中,则用“中心区”取代了“城市群”。我认为,这个表述的改变是正确的。因为,在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三角区域,将其中的27个城市作为一个城市群,无论从城市群概念,还是现实发展状况看,都是不合适的。
城市群与都市圈
在区域空间发展形态中,都市圈与城市群的关系是需要把握的一个重点。2021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明确城市群和都市圈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二者的关系。《指导意见》指出,“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可见,城市群是一个平台,在一个城市群内部,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都市圈。都市圈的英译metropolis,就是建立在轨道交通上的城市的意思。
根据发达国家和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城市化发展模式的现状和趋势,都市圈 亦称大都会成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具体形态,通俗地说,就是落地形态。《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并通过阐述若干都市圈之间关系,揭示了长三角空间结构的第三个层次。《规划纲要》指出,“推动上海与近沪区域及苏锡常都市圈联动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加强南京都市圈与合肥都市圈协同发展,打造东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的典范。推动杭州都市圈与宁波都市圈的紧密对接和分工合作,实现杭绍甬一体化。”这里,提出了“上海大都市圈”的概念。在我看来,上海大都市圈既指上海城市群,或沪苏 “苏”主要指苏锡常城市群,同时,“大”意在强调上海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和核心地区。“南京都市圈与合肥都市圈协调发展”即宁合城市群,“杭绍甬一体化”就是杭甬城市群。
沪苏城市群、宁合城市群和杭甬城市群是长三角空间结构的第三个层次。这是我们以前看漏的一个层次,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层次。这三个城市群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空间形态中,具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