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多少战犯被判死刑?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战犯,全写为战争罪犯,指战争中战败国的高级指挥官或战俘中,被认为应负起战争罪责的人。在战败之后,战犯可能必须接受战胜国为首组成的审判单位或其他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的战犯法庭来审判,以负起战争的罪责受到处罚。
过去,西方传统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把战争犯罪局限于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罪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 间,第一次提出审判和惩处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问题。1919年 1月26日,在巴黎和会上成立了战争责任问题委员会。《凡尔赛和约》(1919)第227条规定,把德皇威廉二世作为主要战犯之一,交付国际法庭审判。但是,由于荷兰政府拒绝引渡,审判未能进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日、意法西斯帝国主义者的暴行,激起了全人类的义愤,从而促进了在国际法中建立惩治战争犯罪的国际责任制度。1943年10月30日,苏、美、英三国莫斯科外长会议作了关于追究和惩治法西斯战犯的决议。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在伦敦签订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家主要战犯的协定》及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6年 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日本多少战犯被判死刑?
下面列出了被判处死刑或者畏罪自杀的一些战犯的名单,合计被判处死刑的战犯大约112人,这些都是重要的战犯,一些不知名的不在列。
一、被东京法庭处以绞刑的日本甲级战犯(7人)
1、板垣征四郎---原关东军参谋、陆军大将。甲级战犯。***事变的主谋之一。判处绞刑。
2、东条英机---原首相兼陆相兼参谋总长、陆军大将。甲级战犯。反对从中国撤军,倡导主战论,对美开战的主要决策责任者。发表勿受生擒为俘虏之辱的《战阵训》,号召官兵玉碎,不准当俘虏。利用宪兵和特高(特别高等**)压制镇压异己。判处绞刑。
3、广田弘毅---原首相、外相。甲级战犯。日中战争升级推动者。判处绞刑。
4、木村兵太郎---原陆军省次官、缅甸日军司令、陆军大将。甲级战犯。违背《日内瓦战俘公约》,违反战争法规之罪责。判处绞刑。
5、松井石根---原华北派遣军司令、陆军大将。甲级战犯。力主进攻南京,南京大屠杀主犯。判处绞刑。
6、土肥原贤二---原奉天特务机关长,陆军大将。有东方劳伦斯之称。甲级战犯。***事变的主谋之一,伪满洲国建立的策划者。判处绞刑。
7、武 藤 章---原陆军省军务局局长、陆军中将。甲级战犯。日中战争升级扩大化的鼓吹者和推动者。判处绞刑。
二、被其他各国法庭判处死刑的甲乙丙级日本战犯(64人)
8、 阿部孝壮---原佐世保联合特陆队司令、海军中将。1947年在关岛被处决。
9、 安冈正臣---原苏腊巴亚州知事、陆军中将。1948年在印尼被处决。
10、浜中匡甫---原第8警备队司令、海军少将。1948年在印尼万鸦老被处决。
11、本间雅晴---原日军第14军司令、陆军中将。乙级战犯。在马尼拉市残杀市民,巴丹死亡行军的责任者。1946年在马尼拉判处死刑。
12、大场金次---原宁波宪兵队大尉分队长。1947年上海法庭判决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
13、大杉守一---原第23特别根据地队司令、海军中将。1948年在印尼望加锡被处决。
14、大庭早志---原崇明宪兵队队长。1947年上海法庭判决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
15、大 冢 燥---原第7方面军法务部长、陆军少将。1947年在新加坡被处决。
16、镝木正隆---原第34军参谋长、陆军少将。乙级战犯。1946年4月22日,上海美军军事法庭宣判其处以绞刑。
过去,西方传统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把战争犯罪局限于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罪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 间,第一次提出审判和惩处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问题。1919年 1月26日,在巴黎和会上成立了战争责任问题委员会。《凡尔赛和约》(1919)第227条规定,把德皇威廉二世作为主要战犯之一,交付国际法庭审判。但是,由于荷兰政府拒绝引渡,审判未能进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日、意法西斯帝国主义者的暴行,激起了全人类的义愤,从而促进了在国际法中建立惩治战争犯罪的国际责任制度。1943年10月30日,苏、美、英三国莫斯科外长会议作了关于追究和惩治法西斯战犯的决议。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在伦敦签订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家主要战犯的协定》及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6年 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日本多少战犯被判死刑?
下面列出了被判处死刑或者畏罪自杀的一些战犯的名单,合计被判处死刑的战犯大约112人,这些都是重要的战犯,一些不知名的不在列。
一、被东京法庭处以绞刑的日本甲级战犯(7人)
1、板垣征四郎---原关东军参谋、陆军大将。甲级战犯。***事变的主谋之一。判处绞刑。
2、东条英机---原首相兼陆相兼参谋总长、陆军大将。甲级战犯。反对从中国撤军,倡导主战论,对美开战的主要决策责任者。发表勿受生擒为俘虏之辱的《战阵训》,号召官兵玉碎,不准当俘虏。利用宪兵和特高(特别高等**)压制镇压异己。判处绞刑。
3、广田弘毅---原首相、外相。甲级战犯。日中战争升级推动者。判处绞刑。
4、木村兵太郎---原陆军省次官、缅甸日军司令、陆军大将。甲级战犯。违背《日内瓦战俘公约》,违反战争法规之罪责。判处绞刑。
5、松井石根---原华北派遣军司令、陆军大将。甲级战犯。力主进攻南京,南京大屠杀主犯。判处绞刑。
6、土肥原贤二---原奉天特务机关长,陆军大将。有东方劳伦斯之称。甲级战犯。***事变的主谋之一,伪满洲国建立的策划者。判处绞刑。
7、武 藤 章---原陆军省军务局局长、陆军中将。甲级战犯。日中战争升级扩大化的鼓吹者和推动者。判处绞刑。
二、被其他各国法庭判处死刑的甲乙丙级日本战犯(64人)
8、 阿部孝壮---原佐世保联合特陆队司令、海军中将。1947年在关岛被处决。
9、 安冈正臣---原苏腊巴亚州知事、陆军中将。1948年在印尼被处决。
10、浜中匡甫---原第8警备队司令、海军少将。1948年在印尼万鸦老被处决。
11、本间雅晴---原日军第14军司令、陆军中将。乙级战犯。在马尼拉市残杀市民,巴丹死亡行军的责任者。1946年在马尼拉判处死刑。
12、大场金次---原宁波宪兵队大尉分队长。1947年上海法庭判决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
13、大杉守一---原第23特别根据地队司令、海军中将。1948年在印尼望加锡被处决。
14、大庭早志---原崇明宪兵队队长。1947年上海法庭判决死刑,在提篮桥监狱执行。
15、大 冢 燥---原第7方面军法务部长、陆军少将。1947年在新加坡被处决。
16、镝木正隆---原第34军参谋长、陆军少将。乙级战犯。1946年4月22日,上海美军军事法庭宣判其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