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 凌迟(3)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自凌迟兴起之日起,中国的文人士大夫便为废除此项酷刑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陆游在给宋高宗的上书《条对状》中写道:“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主张废除凌迟,其理由主要有三点:一、凌迟不合法理,不该以血还血,哪怕此人罪恶深重。二、暴露犯人器官,有碍教化。三、汉唐法典无凌迟,宋法也不该有。但陆游的努力最终化为泡影,凌迟不但没有就此废止,反而汇编进了《庆元条法事例》,成了国家明文规定的死刑条目。
陆游像
到了清朝,反对凌迟的声音更甚。康熙时代,法学家王明德曾说凌迟在“正法之外”,违背祖先精神,理应废止。其意思很明白,祖先不用的东西我们也不应当用。乾隆时期,史学家钱大昕说“凌迟”词义晦涩难懂,只有清楚明白的刑名,才能起到威慑效果。因为种种原因,钱大昕的话说的比较含蓄,但其隐藏在背后的意思还是不难看出的:民众连凌迟刑的词义都搞不懂,又怎么会害怕呢,所以应当设立斩首等刑名易懂的刑罚,来惩罚罪犯。在这里,钱大昕实际上是委婉的提出了反对凌迟酷刑的意见。清末法学家薛允升在《读例存疑》中引述陆游观点,并糅合了王明德、钱大昕的意见,主张恢复汉唐开明的传统,减轻刑罚,废除凌迟。然而这些文人士大夫所提出的观点均没有被统治者采纳。
直到1905年4月,清朝的两位修律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删除凌迟。出人意料的是,慈禧竟没做异议,而且下旨准行,“将凌迟永远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至此,起源于五代在中国使用了将近一千年的凌迟酷刑被永远废止。
历史上受过凌迟酷刑的人不计其数,因此我们无法一一进行概括,在此,仅举几例比较著名的凌迟事件向读者简单介绍一下。
明朝大太监刘瑾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他心思活络,善于察言观色,深得当时还是太子的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的宠爱。朱厚照继位之后,他数次升迁,很快便爬到了司礼太监的宝座。司礼太监在当时相当于太监总管,权力相当大。每天早朝时,他就会站在皇帝身边,替皇上发号施令。因此,朝廷当中人人畏恐,时人称他为“立皇帝”。但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刘瑾的恶行最终被揭发,落得个身首异处。公元1510年4月,都御史杨一清利用阉党之间的矛盾,和太监张永一起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大吃一惊,立即下旨将刘瑾抓捕审问。结果在刘瑾家中发现了玉玺、玉带等违禁物品,同时还搜出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光宝石就有两斗之多。这还不算什么,令武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刘瑾随身携带的折扇中,竟然暗藏着两把锋利的匕首,皇帝竟然时刻处在危险之中,随时都有可能命丧黄泉。
刘瑾不仅疯狂敛财而且图谋不轨,企图弑君篡位,实属罪大恶极。于是,武宗皇帝批下圣旨将刘瑾“剐刑三日”,凌迟处死。
当时参与行刑的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详细记录了刘瑾的受刑情况:第一天割了刘瑾357刀,十刀一歇,由此反复,刘瑾痛得大喊大叫,神志不清,数次昏死过去。第一天行刑结束后,刘瑾被押回大牢,居然还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时,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是,刑律规定,犯人即使死亡也不能放过。因此,刽子手继续行刑,割足了三天。刘瑾最终被割了3357刀,这在历史上恐怕都可以成为一个记录了。
如果说凌迟仅仅是用来惩治大奸大恶之人,还符合人们恶有恶报的观念,但将它用在爱国人士袁崇焕身上,就有些太不人道了。
陆游像
到了清朝,反对凌迟的声音更甚。康熙时代,法学家王明德曾说凌迟在“正法之外”,违背祖先精神,理应废止。其意思很明白,祖先不用的东西我们也不应当用。乾隆时期,史学家钱大昕说“凌迟”词义晦涩难懂,只有清楚明白的刑名,才能起到威慑效果。因为种种原因,钱大昕的话说的比较含蓄,但其隐藏在背后的意思还是不难看出的:民众连凌迟刑的词义都搞不懂,又怎么会害怕呢,所以应当设立斩首等刑名易懂的刑罚,来惩罚罪犯。在这里,钱大昕实际上是委婉的提出了反对凌迟酷刑的意见。清末法学家薛允升在《读例存疑》中引述陆游观点,并糅合了王明德、钱大昕的意见,主张恢复汉唐开明的传统,减轻刑罚,废除凌迟。然而这些文人士大夫所提出的观点均没有被统治者采纳。
直到1905年4月,清朝的两位修律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删除凌迟。出人意料的是,慈禧竟没做异议,而且下旨准行,“将凌迟永远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至此,起源于五代在中国使用了将近一千年的凌迟酷刑被永远废止。
历史上受过凌迟酷刑的人不计其数,因此我们无法一一进行概括,在此,仅举几例比较著名的凌迟事件向读者简单介绍一下。
明朝大太监刘瑾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他心思活络,善于察言观色,深得当时还是太子的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的宠爱。朱厚照继位之后,他数次升迁,很快便爬到了司礼太监的宝座。司礼太监在当时相当于太监总管,权力相当大。每天早朝时,他就会站在皇帝身边,替皇上发号施令。因此,朝廷当中人人畏恐,时人称他为“立皇帝”。但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刘瑾的恶行最终被揭发,落得个身首异处。公元1510年4月,都御史杨一清利用阉党之间的矛盾,和太监张永一起揭发了刘瑾的十七条大罪,武宗大吃一惊,立即下旨将刘瑾抓捕审问。结果在刘瑾家中发现了玉玺、玉带等违禁物品,同时还搜出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光宝石就有两斗之多。这还不算什么,令武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刘瑾随身携带的折扇中,竟然暗藏着两把锋利的匕首,皇帝竟然时刻处在危险之中,随时都有可能命丧黄泉。
刘瑾不仅疯狂敛财而且图谋不轨,企图弑君篡位,实属罪大恶极。于是,武宗皇帝批下圣旨将刘瑾“剐刑三日”,凌迟处死。
当时参与行刑的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详细记录了刘瑾的受刑情况:第一天割了刘瑾357刀,十刀一歇,由此反复,刘瑾痛得大喊大叫,神志不清,数次昏死过去。第一天行刑结束后,刘瑾被押回大牢,居然还喝了两大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时,刘瑾终于熬不住,气绝身亡。但是,刑律规定,犯人即使死亡也不能放过。因此,刽子手继续行刑,割足了三天。刘瑾最终被割了3357刀,这在历史上恐怕都可以成为一个记录了。
如果说凌迟仅仅是用来惩治大奸大恶之人,还符合人们恶有恶报的观念,但将它用在爱国人士袁崇焕身上,就有些太不人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