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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砸死路人谁负责(3)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还有那么多想活下来的人缺少器官移植,反正你死了坏掉也是浪费…………,不说GDP增长贡献啥的,至少这能证明你是一个有爱心的自杀人士不是!
这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事好像不是第一次了。
2017年6月28日,湖北襄阳襄州区永南南路某小区,一名男子从16楼跳下,砸中楼下乘凉的一名女子,结果双双遇难。当时,女子用婴儿车推着七个月大的女儿,幸好小孩并无大碍。被砸死的女子还有一个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
后来调查得知,跳楼男子是16楼的业主,今年43岁,由于生活压力大,还不起房贷,在广州打工时被人看不起,还称有人要杀他等,此次跳楼系自杀。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人被称作为“损友”,这是比较中性的说法,在古代称作“不祥之人”,像江歌案中的刘鑫也是属于这种类型,把本来属于她的祸事,一转手就摔到江歌身上;然后江歌为她死了,她自己却活得好好的。
在现实生活中尽量离他 她们远点。 两位遇难女生的家属肯定会找李航家属索赔,其中精神损失费就逃脱不了。关于跳楼砸死他人的法律已经有过一例判决:
今年6月1日,四川眉山维多利亚小区年仅20多岁的小伙子侯某跳楼自杀,结果正好砸中楼下散步的婆孙俩,侯某和孩子小陈当场死亡,小陈婆婆也在6天后去世。
最后法院判决侯某家属赔偿婆孙俩家属各项损失费一共152万元。 因此,两位遇害女生的家属完全有理由向李航家属索赔,不怕没有法律依据,就怕杨某明家属没钱。
重庆一男子从12楼坠下砸中路人,两人均已身亡
13日上午重庆美德佳园小区内一男子从12楼坠下砸中路人,两人均已身亡。
据澎湃新闻报道,1月13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获悉,13日上午美德佳园小区“一人跳楼砸中另一人”事件属实。事发小区所在的新山村街道办事处则表示,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处理此事,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13日,美德佳园小区业主张明 化名表示事发该小区2号楼。他在现场看到,一名约七十多岁男性和约30多岁男性躺在地上。有民警拉起警戒线,多名群众围观。现场有殡仪馆的车辆,有工作人员将两名死者抬上车。
据张明了解,跳楼者是前述老年男性,他也是该小区的业主。13日上午从2栋12层楼跳下。当时,一名三十多岁男性在楼下打电话,不幸被砸中、死亡,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证实了此事。
记者从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家殡仪馆获悉,13日上午,该殡仪馆工作人员从美德佳园小区拉回两具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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