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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朗诵再别康桥(2)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延伸阅读:《再别康桥中》的“康桥”是哪里?
康桥指的是英国的剑桥大学所在地。
《再别康桥》写4102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1653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因当时内心受到情感的激荡,所以写下了这首著名的抒情诗。
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再别康桥背后的故事
徐志摩是一位极具浪漫和才情的诗人。是新月社的成员之一。他创作的诗歌自然流露、深情款款。以闻一多提出的“三美”原则为标杆,展现出了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艺术特征。成名作《再别康桥》是代表作品。
徐志摩一九零二年留学于剑桥大学,度过了一段悠闲快乐的生活。他对剑桥充满了感情。他热爱自然,我曾经读过他的《我所知道的康桥》、《康桥,再会罢》。读出了他对爱、美、自由的歌颂。“康桥世界”是个理想美好的净土。波光粼粼的河水、绿油油的草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志摩骑着单车穿梭在校园,或许单车后还坐着林徽因。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时而泛舟康河、时而草坪看书。这段美好的生活也成了他日后不竭的创作源泉。
一九二八年诗人故地重游,再次回到昔日的校园。百感交集、浮想联翩。可是转眼又要离开。或许正如诗人范成大所说的“新欢不抵旧愁多,倒添了、新愁归去。”十一月六日在归途的中国南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
诗中用了“云彩,金柳,夕阳,波光,艳影,青荇,彩虹,青草”等词语,色彩纷呈,具有视觉感染力。也饱含了诗人的深情。正如王国维说“一切景语皆情语。”给读者视觉上的色彩想象,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康桥的一片深情。
全诗共七个小节,每一节都是一幅图画。例如向西天的云彩轻轻招手,河畔的金柳倒映在康河里摇曳多姿;康河的水草在油油招摇……作者通过动作性的词语,如“招手”“荡漾”“招摇”“揉碎”“漫溯”“挥一挥”等,使每一幅图画都富有动态美。两个比喻用得也很独到:第一个是将“河畔的金柳”比喻为“夕阳中的新娘”,化无生为有情,很有创新意义。第二个是将潭水比喻为“天上虹”,大胆脱俗、极具新意。非常浪漫,有诗味。

农民工朗诵再别康桥


再别康桥文学赏析
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著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节诗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最后的“西天的云彩”,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这节诗为整首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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