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攀爬巨蟒峰打26枚岩钉怎么回事? 被判连带赔偿600万元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2017年4月15日,张永明、毛某明、张某三人以电钻钻孔、打岩钉、挂绳索等方式攀爬巨蟒峰,共在巨蟒峰岩柱体上打入岩钉26枚,对巨蟒峰造成了不可修复
的严重损毁。12月30日,法院一审宣判,2人获刑,3人连带赔偿600万。
被告人张某明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毛某明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张某明、毛某明、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赔偿公益
诉讼起诉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付
出的专家费15万元。
案情回放
2017年4月15日,张某明等三被告以电钻钻孔、打岩钉、挂绳索等破坏性方式攀爬巨蟒峰。经现场勘验,三被告共在巨蟒峰岩柱体上打入岩钉26枚。经地质专家论证,三被告的行为对巨蟒峰岩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
的严重损毁。12月30日,法院一审宣判,2人获刑,3人连带赔偿600万。
被告人张某明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毛某明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张某明、毛某明、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赔偿公益
诉讼起诉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付
出的专家费15万元。
案情回放
2017年4月15日,张某明等三被告以电钻钻孔、打岩钉、挂绳索等破坏性方式攀爬巨蟒峰。经现场勘验,三被告共在巨蟒峰岩柱体上打入岩钉26枚。经地质专家论证,三被告的行为对巨蟒峰岩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