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为100%国有控股企业是怎么回事,关于知网是央企的新消息。(6)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科研、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求的知识服务平台,故其产品具有唯一性。根据5月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来看。公示称:
“该数据库符合大连海事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需求,对学校的发展和双一流建设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是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必不可缺的资源,具有采购的必要性。该产品特色突出,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本次采购的数据库是数据商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产品,来源渠道单一。因此该数据库只能由唯一数据服务商处采购,只能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对于各个研究机构而言,知网的CNKI数据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毋需质疑,也直接反映在了知网每年的盈利报表上。
近十年间,知网每年的毛利率都超过50%,一些年份甚至超过了70%。从媒体上部分高校给出的消息来看,其每年价格的涨幅都超过了10%。中科院也在今年4月21日暂时停用了知网数据库,转而采取维普加万方两个数据库组合的方式。
但是数据库与传统行业商品的垄断行为不同,并不能像瓜分土地一样准确的计算出垄断的比例和影响。数据具有非常强的可替代性和多源性,虽然知网拥有最高的文献收录完整率,但是维普、万方等数据库也能够保证较高比例的文献收录,在核心期刊上,这种差别更小。同时,还有一些第三方平台也提供了“灰色地带”的文献下载服务,国家图书馆
、文献中心等也能获得类似的替代产品。
对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于2021年出台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的认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反垄断指南》指出,可以基于平台功能、商业模式、应用场景、用户群体、多边市场等因素进行需求替代分析
。
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说,知网的平台功能具有非常强的政策色彩,肩负着激励创作的潜在目的,但是以近年来的实际表现来看,知网存在低价收购高价出售的情况,而高盈利的商业模式也与其设立目的不符。
知网的主要用户大部分为高校等研究机构以及图书馆等,不同于单个研究团队,此类机构对于数据库的覆盖率的要求更高。这种潜在要求是认定知网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重要一环。
知网的优势可以说没有任何机构可以与他比拟。在期刊查阅、论文查重
方面,我们相信很多人都花费了不少钱在知网上。随着赵德馨教授状告知网事件发展,知网陆续收到了千条诉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知网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赵德馨对于该事件的态度是“希望未来充分竞争,这样各个平台才能发挥优势”。
基于上述探讨,本文认为知网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文倾向性认为知网对于文献的付费阅读
下载、不经过同意收录作者文章以及论文查重费用的行为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越来越多的学者、科研人员对知网提出抗议以及目前网友们的态度,我们可以建议知网应该趁此机会审视一下自己的经营模式是否被大众所接受、怎么样让自己发挥促进知识传播作用的同时让自己的运行模式更合理合规。知网的最大作用在于传播和共享
知识,而知识的共享是我们国家发展的必要手段,如果知网滥用着目前的市场地位,其造成的危害相比一般商品要大得多。盈利和公共服务也并不冲突,知网应该要找到两者的平衡才能将我国知识共享和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
贯彻落实。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向知识付费是应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不合理的价格以及毫无区别的收费我们就应当接受。会让投稿的作者和学者感到心寒。赵德馨夫妇说过这样一句话:“本来我们是同类人,最后我们内部却产生分化和异化,变成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因此无论对于知网还是其他企业,都应当多站在用户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做到合理合规,有规范,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作品出现。
“该数据库符合大连海事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需求,对学校的发展和双一流建设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是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必不可缺的资源,具有采购的必要性。该产品特色突出,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本次采购的数据库是数据商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产品,来源渠道单一。因此该数据库只能由唯一数据服务商处采购,只能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对于各个研究机构而言,知网的CNKI数据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毋需质疑,也直接反映在了知网每年的盈利报表上。
近十年间,知网每年的毛利率都超过50%,一些年份甚至超过了70%。从媒体上部分高校给出的消息来看,其每年价格的涨幅都超过了10%。中科院也在今年4月21日暂时停用了知网数据库,转而采取维普加万方两个数据库组合的方式。
但是数据库与传统行业商品的垄断行为不同,并不能像瓜分土地一样准确的计算出垄断的比例和影响。数据具有非常强的可替代性和多源性,虽然知网拥有最高的文献收录完整率,但是维普、万方等数据库也能够保证较高比例的文献收录,在核心期刊上,这种差别更小。同时,还有一些第三方平台也提供了“灰色地带”的文献下载服务,国家图书馆
、文献中心等也能获得类似的替代产品。
对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于2021年出台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的认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反垄断指南》指出,可以基于平台功能、商业模式、应用场景、用户群体、多边市场等因素进行需求替代分析
。
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说,知网的平台功能具有非常强的政策色彩,肩负着激励创作的潜在目的,但是以近年来的实际表现来看,知网存在低价收购高价出售的情况,而高盈利的商业模式也与其设立目的不符。
知网的主要用户大部分为高校等研究机构以及图书馆等,不同于单个研究团队,此类机构对于数据库的覆盖率的要求更高。这种潜在要求是认定知网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重要一环。
知网的优势可以说没有任何机构可以与他比拟。在期刊查阅、论文查重
方面,我们相信很多人都花费了不少钱在知网上。随着赵德馨教授状告知网事件发展,知网陆续收到了千条诉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知网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赵德馨对于该事件的态度是“希望未来充分竞争,这样各个平台才能发挥优势”。
基于上述探讨,本文认为知网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文倾向性认为知网对于文献的付费阅读
下载、不经过同意收录作者文章以及论文查重费用的行为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越来越多的学者、科研人员对知网提出抗议以及目前网友们的态度,我们可以建议知网应该趁此机会审视一下自己的经营模式是否被大众所接受、怎么样让自己发挥促进知识传播作用的同时让自己的运行模式更合理合规。知网的最大作用在于传播和共享
知识,而知识的共享是我们国家发展的必要手段,如果知网滥用着目前的市场地位,其造成的危害相比一般商品要大得多。盈利和公共服务也并不冲突,知网应该要找到两者的平衡才能将我国知识共享和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
贯彻落实。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向知识付费是应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不合理的价格以及毫无区别的收费我们就应当接受。会让投稿的作者和学者感到心寒。赵德馨夫妇说过这样一句话:“本来我们是同类人,最后我们内部却产生分化和异化,变成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因此无论对于知网还是其他企业,都应当多站在用户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做到合理合规,有规范,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作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