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回应4个菜1500元:明码标价,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正文摘要:
近日,一家知名餐饮企业旗下门店因在销售一款周末套餐时,售价高于标价2元,被罚款1500元。启信宝app显示,近日,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昌平宏福水城广场餐厅新增一条行政处罚,1月15日,该餐厅以31元的实际售价,售出两份标价29元的法风烧饼全餐周末套餐,共计多收价款4元。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退款,无违法所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厅处以1500元罚款。对此,有网友表示,多收4元被罚1500元,这家餐企有点冤。第十二条条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苏号朋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店家回应4个菜1500元:明码标价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杨召奎
近日,一家知名餐饮企业旗下门店因在销售一款周末套餐时,售价高于标价2元,被罚款1500元。
启信宝app显示,近日,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昌平宏福水城广场餐厅新增一条行政处罚,1月15日,该餐厅以31元的实际售价,售出两份标价29元的法风烧饼全餐周末套餐,共计多收价款4元。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退款,无违法所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厅处以1500元罚款。
据记者了解,该餐厅被处以极高罚款的原因,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显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费用,应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有网友表示,多收4元被罚1500元,这家餐企有点冤。不过,也有网友指出,也是知名餐企越是应该严格管理,带头守法,因此既然违法了就应该接受处罚。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记者表示,这应该是餐饮企业细节管理不周导致的问题,虽然这种行为不是故意的属于过失,但确实属于违法行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都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因此,定价权是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范围,政府部门一般不予干涉。但是,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要求,不得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则赋予消费者以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十二条条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可见,餐企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套餐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号朋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对于消费者多付的价款,肯德基还应当退还给消费者。
“虽然这家餐企仅对每份套餐在标价外加价2元,且仅卖出2份,但其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法律有关商品必须明码标价的规定。执法机关根据肯德基的违法情节,依据价格法的规定,对其处罚1500元,合情合理合法。”苏号朋说。
“知名餐企犯这种错误不应该,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切实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也警示其他连锁餐企要重视企业合规建设,不能为了扩张而忽视对加盟店的管理。”刘俊海说。
近日,一家知名餐饮企业旗下门店因在销售一款周末套餐时,售价高于标价2元,被罚款1500元。启信宝app显示,近日,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昌平宏福水城广场餐厅新增一条行政处罚,1月15日,该餐厅以31元的实际售价,售出两份标价29元的法风烧饼全餐周末套餐,共计多收价款4元。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退款,无违法所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厅处以1500元罚款。对此,有网友表示,多收4元被罚1500元,这家餐企有点冤。第十二条条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苏号朋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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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杨召奎
近日,一家知名餐饮企业旗下门店因在销售一款周末套餐时,售价高于标价2元,被罚款1500元。
启信宝app显示,近日,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昌平宏福水城广场餐厅新增一条行政处罚,1月15日,该餐厅以31元的实际售价,售出两份标价29元的法风烧饼全餐周末套餐,共计多收价款4元。执法人员检查时已经退款,无违法所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厅处以1500元罚款。
据记者了解,该餐厅被处以极高罚款的原因,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显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费用,应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有网友表示,多收4元被罚1500元,这家餐企有点冤。不过,也有网友指出,也是知名餐企越是应该严格管理,带头守法,因此既然违法了就应该接受处罚。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记者表示,这应该是餐饮企业细节管理不周导致的问题,虽然这种行为不是故意的属于过失,但确实属于违法行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都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因此,定价权是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范围,政府部门一般不予干涉。但是,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要求,不得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则赋予消费者以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十二条条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可见,餐企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套餐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号朋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对于消费者多付的价款,肯德基还应当退还给消费者。
“虽然这家餐企仅对每份套餐在标价外加价2元,且仅卖出2份,但其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法律有关商品必须明码标价的规定。执法机关根据肯德基的违法情节,依据价格法的规定,对其处罚1500元,合情合理合法。”苏号朋说。
“知名餐企犯这种错误不应该,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切实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也警示其他连锁餐企要重视企业合规建设,不能为了扩张而忽视对加盟店的管理。”刘俊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