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冤案责任人是谁 一案两凶到底是什么原因
2024-04-11 来源:你乐谷
聂树斌当年的案件竟然再现凶手,一案两凶,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想到竟然揪出了一件多年的冤假错案。那么聂树斌冤案责任人是谁?原公安承办人员:尚中华、焦辉广、张日强、杜同福;检 察:田丽媛(一审公诉人);法 院:一审:(1995)石刑初字第53号,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审判长 :康平平,代理审判员:梁建琴,代理审判员:张贵军,书记员:高雷。
二审:(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审判长:赵桂云,审判员:王振平,审判员:姜枫,书记员:刘光辉。最终追责结果:公检法系统共有27人被追责。除了时任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冯某某因触犯职务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以外,其余26人均是党内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
二审:(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审判长:赵桂云,审判员:王振平,审判员:姜枫,书记员:刘光辉。最终追责结果:公检法系统共有27人被追责。除了时任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冯某某因触犯职务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以外,其余26人均是党内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