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件的全过程 最新最终判决结果为什么不灭了王家(3)
2024-04-11 来源:你乐谷
1996年汪秀萍是因王富军而起,因王正军而死,跟王校军没有任何关系。
张扣扣在杀死王正军之后,又追击王校军进行捅刺,随后又杀死兄弟三人的父亲王自新,试问一下这只是简单的复仇么?
所以一审判决认定,张扣扣因工作不顺而迁怒王家人,是有一定的根据的。
至于张扣扣的姐姐所说的有关母亲的死:“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纯属是无稽之谈。在汉江是中级人民法院1月8日对张扣扣的审理记录中,张扣扣亲口承认,当年棒打汪秀萍的正是王正军。
2019年1月8日,汉中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本案结束,没有任何可回旋的余地。
一个人,当不确定他会是张扣扣还是王家父子的时候,他对什么是正义的判断,会更慎重一些。当固守己见的双方学会换位思考,试着从对方角度认识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路径,离形成共识也就不远了。
张扣扣案二审已经宣判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看了下有关的报道和评论,感慨下所谓“民意”的强大及其导向的不可琢磨。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正看了两方面的意见,还是只看了网上某方的只言片语作出的结论,“果断”站队的。暂且不讨论立场的问题。以下就截取部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书,希望能然大家更加全面的了解下案情: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罪动机卑劣符合客观事实,“报仇”是其宣泄对个人现状不满情绪的借口
1、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六名目击证人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结果。
2、张扣扣及其家人所谓王正军家人的“罪状”与事实不符,本案被害人王自新、王校军纯属无辜。
3、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对王正军行为的定性准确,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量刑并无不当。
4、张扣扣及其家人歪曲事实无端指责“原判不公”,是在极力为其滥杀无辜、减轻罪责寻找“挡箭牌”。
5、张扣扣在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才是其产生杀人动机的根本原因。”
原文比较长,以上只是对检察意见做了部分截取,有兴趣的可以找下完整的看看。对“民意”的很多观点都做了相应的解释和回应。当然,能果断站队的一般不也不愿意看完那么长的意见书。抱着对案件全面了解的严谨态度,看完了此意见书。看完以后也非常困惑,从检察院的意见书中的张扣扣和“民意”中的张扣扣,完全是恶魔和天使的区别,然而没有人是神,我们都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只能根据证据回溯案件事实、追寻案件真相,不管是96年的案件还是如今的案件都是如此。我想,大部分人支持的并不是杀人行为,而是“为母报仇”的行为。我们到底是应该听信现有证据而得出的结论还是无依据的揣测。在失去了事实的基础,我们追求的“公正”会不会是对“公正”这个词的亵渎?
张扣扣在杀死王正军之后,又追击王校军进行捅刺,随后又杀死兄弟三人的父亲王自新,试问一下这只是简单的复仇么?
所以一审判决认定,张扣扣因工作不顺而迁怒王家人,是有一定的根据的。
至于张扣扣的姐姐所说的有关母亲的死:“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纯属是无稽之谈。在汉江是中级人民法院1月8日对张扣扣的审理记录中,张扣扣亲口承认,当年棒打汪秀萍的正是王正军。
2019年1月8日,汉中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本案结束,没有任何可回旋的余地。
一个人,当不确定他会是张扣扣还是王家父子的时候,他对什么是正义的判断,会更慎重一些。当固守己见的双方学会换位思考,试着从对方角度认识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路径,离形成共识也就不远了。
张扣扣案二审已经宣判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看了下有关的报道和评论,感慨下所谓“民意”的强大及其导向的不可琢磨。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正看了两方面的意见,还是只看了网上某方的只言片语作出的结论,“果断”站队的。暂且不讨论立场的问题。以下就截取部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书,希望能然大家更加全面的了解下案情: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罪动机卑劣符合客观事实,“报仇”是其宣泄对个人现状不满情绪的借口
1、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六名目击证人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结果。
2、张扣扣及其家人所谓王正军家人的“罪状”与事实不符,本案被害人王自新、王校军纯属无辜。
3、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对王正军行为的定性准确,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量刑并无不当。
4、张扣扣及其家人歪曲事实无端指责“原判不公”,是在极力为其滥杀无辜、减轻罪责寻找“挡箭牌”。
5、张扣扣在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才是其产生杀人动机的根本原因。”
原文比较长,以上只是对检察意见做了部分截取,有兴趣的可以找下完整的看看。对“民意”的很多观点都做了相应的解释和回应。当然,能果断站队的一般不也不愿意看完那么长的意见书。抱着对案件全面了解的严谨态度,看完了此意见书。看完以后也非常困惑,从检察院的意见书中的张扣扣和“民意”中的张扣扣,完全是恶魔和天使的区别,然而没有人是神,我们都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只能根据证据回溯案件事实、追寻案件真相,不管是96年的案件还是如今的案件都是如此。我想,大部分人支持的并不是杀人行为,而是“为母报仇”的行为。我们到底是应该听信现有证据而得出的结论还是无依据的揣测。在失去了事实的基础,我们追求的“公正”会不会是对“公正”这个词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