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回小区不再查验核酸(5)
2023-03-13 来源:你乐谷
关于调整成都市新都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4日起,将大丰街道绿地城17栋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
自2022年11月25日起,将新都街道北欧印象4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
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桂湖街道施营小区7栋,桂湖街道自富路187号2、4栋(含底商),桂湖街道自富路45号院2栋,桂湖街道紫瑞社区93号院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状元街五巷46号院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学府苑6栋,桂湖街道香洲南亭5栋,桂湖街道瓦店社区1组全区域,桂湖街道上升街58号院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教育
局家属院3栋,桂湖街道国光·揽悦1栋,桂湖街道萃峰境邸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宿区2栋,桂湖街道博海城二期1栋,桂湖街道恒大御府二期18栋,桂湖街道华逸花园·新都苑所有楼栋,桂湖街道永星小区1栋,新都街道邑品天都6栋,新都街道香樟林12栋,新都街道金荷大厦3单元(含底商),新都街道交大壹佰栋23栋,新都街道泰兴镇恒大上林苑12栋,新都街道东骏湖景湾71栋,新都街道香域中央8栋,新都街道芙蓉名城三期11栋,新都街道橄榄郡18栋5—10单元,新繁街道渭水社区5组渭水综合市场(含底商)5、6、7栋,大丰街道兴想花园2、10栋,三河街道回龙湾小区A区31栋,三河街道传化商业广场5栋(含底商),三河街道万科·金域缇香2期2栋,斑竹园街道北星小区所有楼栋,斑竹园街道金色家园9栋,斑竹园街道合能珍宝锦城2栋,石板滩街道人居·
长岛荟城北区1栋,石板滩街道东风佳苑二期4栋,石板滩街道芦竹苑小区4栋,石板滩街道外滩逸景2栋(含底商),军屯镇高祖社区8组35、37、39、41号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
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桂湖街道新神风八座3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自2022年11月27日起,将大丰街道博雅新城D区2栋,大丰街道北庭春天5栋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成都市新都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关于成都市双流区部分区域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辖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量减少疫情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以及专家风险评估,经新兴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四川天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做好辖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各类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一扫四查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短信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及行程卡,测量体温)和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防疫一线、医疗机构、交通物流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4日起,将大丰街道绿地城17栋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
自2022年11月25日起,将新都街道北欧印象4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
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桂湖街道施营小区7栋,桂湖街道自富路187号2、4栋(含底商),桂湖街道自富路45号院2栋,桂湖街道紫瑞社区93号院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状元街五巷46号院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学府苑6栋,桂湖街道香洲南亭5栋,桂湖街道瓦店社区1组全区域,桂湖街道上升街58号院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教育
局家属院3栋,桂湖街道国光·揽悦1栋,桂湖街道萃峰境邸全区域(含底商),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宿区2栋,桂湖街道博海城二期1栋,桂湖街道恒大御府二期18栋,桂湖街道华逸花园·新都苑所有楼栋,桂湖街道永星小区1栋,新都街道邑品天都6栋,新都街道香樟林12栋,新都街道金荷大厦3单元(含底商),新都街道交大壹佰栋23栋,新都街道泰兴镇恒大上林苑12栋,新都街道东骏湖景湾71栋,新都街道香域中央8栋,新都街道芙蓉名城三期11栋,新都街道橄榄郡18栋5—10单元,新繁街道渭水社区5组渭水综合市场(含底商)5、6、7栋,大丰街道兴想花园2、10栋,三河街道回龙湾小区A区31栋,三河街道传化商业广场5栋(含底商),三河街道万科·金域缇香2期2栋,斑竹园街道北星小区所有楼栋,斑竹园街道金色家园9栋,斑竹园街道合能珍宝锦城2栋,石板滩街道人居·
长岛荟城北区1栋,石板滩街道东风佳苑二期4栋,石板滩街道芦竹苑小区4栋,石板滩街道外滩逸景2栋(含底商),军屯镇高祖社区8组35、37、39、41号的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
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桂湖街道新神风八座3栋(含底商)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自2022年11月27日起,将大丰街道博雅新城D区2栋,大丰街道北庭春天5栋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成都市新都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关于成都市双流区部分区域调整风险等级的通告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辖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量减少疫情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以及专家风险评估,经新兴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四川天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做好辖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各类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一扫四查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短信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及行程卡,测量体温)和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防疫一线、医疗机构、交通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