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发布26号通告是怎么回事,关于开封发布26号通告视频的新消息。(10)
2023-03-13 来源:你乐谷
121.支持龙头企业构建县域产业链生态体系,常态化开展市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带动市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
122.强化重点工业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
123.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城乡冷链和物流枢纽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提升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124.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产业发展。
125.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
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126.加快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127.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
128.积极落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力度。
129.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能力,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
130.加强重点外资项目对接和服务。
131.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
132.适时推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133.加快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制度建设,完善外企“服务官”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
八、推动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134.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招募人数不少于1000名。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开展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急需人才招聘,招聘人数不少于1200名。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3500个以上。确保2022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
135.结合县域特色,打造“一县一品”人力资源
品牌。2022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
136.以杞县、尉氏县为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建立自由市场等经营网点,支持“夜经济”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137.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争取入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获得省财政奖补资金。
138.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利用疫情“空档期”,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确保全年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加大“马兰花”创业
培训计划实施力度,全年完成创业培训1.56万人次以上。
139.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的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140.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可由本行业、本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牵头,以单个企业名义申请组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122.强化重点工业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
123.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城乡冷链和物流枢纽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提升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124.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产业发展。
125.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
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126.加快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127.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
128.积极落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力度。
129.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能力,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
130.加强重点外资项目对接和服务。
131.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
132.适时推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
133.加快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制度建设,完善外企“服务官”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
八、推动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134.扩大“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招募人数不少于1000名。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开展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急需人才招聘,招聘人数不少于1200名。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3500个以上。确保2022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
135.结合县域特色,打造“一县一品”人力资源
品牌。2022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
136.以杞县、尉氏县为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建立自由市场等经营网点,支持“夜经济”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137.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争取入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获得省财政奖补资金。
138.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利用疫情“空档期”,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确保全年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加大“马兰花”创业
培训计划实施力度,全年完成创业培训1.56万人次以上。
139.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的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140.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可由本行业、本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牵头,以单个企业名义申请组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