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绝表白遭辱骂(3)
2023-03-10 来源:你乐谷
(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相关阅读:
家住余杭乔司的方花女士(化名)最近被人表白了,但这不是一件浪漫的事。自从被表白后,方花被对方闹得束手无策,多次报警求助……
方花今年40岁出头,在余杭乔司街道开了一家美容店,去年10月份,方花认识了男顾客郭某。郭某今年47岁,江苏连云港人。两人原本只是朋友关系,偶尔聊聊天,一来二去,郭某向方花表示了爱意。
但方花对郭某并无感觉,便拒绝了郭某。没想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表白不成,不断威胁骚扰被拘
在之后日子里,郭某不断用短信骚扰方花,甚至在短信中威胁方花,扬言方花不跟他就要“不客气”了。且郭某还隔三差五就到方花的店里闹事,搞的方花生意也做不下去。
无奈之下,方花向余杭公安乔司派出所求助。
民警将郭某传唤回派出所内进行调查,郭某对自己骚扰威胁方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郭某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曾想郭某出来后毫无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他拍了刀子和棍子的图片发给方花。
无奈之下,方花只能选择再次报警。
酒后闹事,撕破脸皮不管不顾“你跟我好什么事都没有,保证这店正常开!”见方花还是不愿答应自己,郭某撕破脸皮,直接在短信中说:“不然我砸了你的店,杀了你!”
最终,郭某再次为自己的冲动买了单。目前,郭某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已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20日。
遭受到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做?
收到威胁恐吓根据程度不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若收到的威胁恐吓以求签订合同的,被威胁恐吓人可以以受胁迫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这是属于民事胁迫领域的处理;
(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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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方花对郭某并无感觉,便拒绝了郭某。没想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表白不成,不断威胁骚扰被拘
在之后日子里,郭某不断用短信骚扰方花,甚至在短信中威胁方花,扬言方花不跟他就要“不客气”了。且郭某还隔三差五就到方花的店里闹事,搞的方花生意也做不下去。
无奈之下,方花向余杭公安乔司派出所求助。
民警将郭某传唤回派出所内进行调查,郭某对自己骚扰威胁方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郭某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不曾想郭某出来后毫无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他拍了刀子和棍子的图片发给方花。
无奈之下,方花只能选择再次报警。
酒后闹事,撕破脸皮不管不顾“你跟我好什么事都没有,保证这店正常开!”见方花还是不愿答应自己,郭某撕破脸皮,直接在短信中说:“不然我砸了你的店,杀了你!”
最终,郭某再次为自己的冲动买了单。目前,郭某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已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20日。
遭受到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做?
收到威胁恐吓根据程度不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若收到的威胁恐吓以求签订合同的,被威胁恐吓人可以以受胁迫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这是属于民事胁迫领域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