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出省核酸阴性证明管控措施(4)
2023-03-10 来源:你乐谷
四、严格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做好清洁通风消毒,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类医疗机构、餐饮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宗教场所、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殡葬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要申报使用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落实进门扫码、测温、戴口罩。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室内体育场馆在落实预约、错峰等措施基础上,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商场、超市等其他商业场所落实亮(扫)码查验、测温、戴口罩等措施。餐饮场所堂食不同餐桌间顾客就坐后最小距离不小于1米,消费者非就餐时刻佩戴口罩。提倡无接触支付。
五、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日常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优化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制度,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采取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大型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院感防控底线。加强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作用,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监所单位、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救助管理(安置)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机构严格人员出入管理,落实预约、测温、扫码、戴口罩、核酸检测等措施。
六、周密组织学校复学复课。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逐步恢复线下教学,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和可疑症状预警处置,畅通学校和医疗机构送诊绿色通道,规范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培训机构、学生儿童托管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营业。
七、安全有序保障交通出行。7月3日零时起取消离穗、出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对进入出入境口岸(含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和港口客运站的旅客检测体温、扫码进站;对进入火车站、地铁站、对外交通枢纽配套公交站场的旅客检测体温;交通站场及交通工具按要求落实清洁消毒;进入交通站场及搭乘交通工具人员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旅行社组织离穗、出省团队旅游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接受14天内有上述区域旅居史人员参团。
五、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日常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优化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制度,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采取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大型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院感防控底线。加强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作用,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监所单位、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救助管理(安置)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机构严格人员出入管理,落实预约、测温、扫码、戴口罩、核酸检测等措施。
六、周密组织学校复学复课。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逐步恢复线下教学,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和可疑症状预警处置,畅通学校和医疗机构送诊绿色通道,规范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培训机构、学生儿童托管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营业。
七、安全有序保障交通出行。7月3日零时起取消离穗、出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对进入出入境口岸(含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和港口客运站的旅客检测体温、扫码进站;对进入火车站、地铁站、对外交通枢纽配套公交站场的旅客检测体温;交通站场及交通工具按要求落实清洁消毒;进入交通站场及搭乘交通工具人员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旅行社组织离穗、出省团队旅游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接受14天内有上述区域旅居史人员参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