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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回应绊死老人案(4)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姐弟俩还有离家出走、夜不归宿的经历,罗杨曾发现他们和其他人一起到外面开房住,“十多天不回家的时候都有”。罗杨称,孩子外出未归,他其实也担心,但没有办法管住。
这一天,小月姐弟俩又晚归了,直到23时40分左右才回家。见有记者在家,小月有点抵触,退到门口外,不愿进来。
“今晚去哪里,不告诉你们。”小月回到自己的房间,“私人空间不准进入。”
“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8月19日上午,小月、小荣、罗杨再一次被警方带去做笔录。罗杨提供一段现场视频显示,警方问小月话时,她低头不语。
罗杨不太会上网,但清楚这一件事 :“全国都知道了”,他很担心,这会给小月带来压力,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开导女儿。
“肯定有人说我拿狗去撞 老人。” 小月对澎湃新闻说,她喜欢学校,但觉得上课没意思,也不喜欢同学,平时不怎么和同学玩,所以网上的负面舆论,她不在乎,没什么压力,“爱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
杏坛镇宣传文体办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相关职能部门一直都有关注和帮助这个家庭,也安排了社工人员对小孩进行心理辅导。但小月称,还没有人对她进行心理疏导。
对于今后的打算,小月没什么概念,“读到哪算哪”。
“作为父亲,我不是没有责任的……我天天去找,找不到只能报警,但报警多了,民警也烦。”罗杨说,他都怕小月的脾气,她敢跟他对着干,甚至直接拿起家中的砍刀要砍他,或称要跳楼、跳河。
13岁的小月已经让罗杨看不透,“ 女儿说的话,有时是真的,有时是假的”。
老人家属回应:没有追究女孩责任
这起事件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杏坛镇。有目击者表示,视频中的小女孩并不是白色大型犬的主人,“以前她也有拉过那个狗去玩,那天纯属是意外。”目击者称,白色大型犬体型很大,小女孩根本拉不住:“那个女孩是十来岁而已,那狗得快一百斤。”
8月18日,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镇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8月17日,罗水村民罗某 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经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 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
据悉,老人家属对媒体表示,不想再提此事,没有追究女孩责任。
媒体联系当地政府后也得知,事发后,老人家属尚未要求赔偿。“现在我们各个部门在努力协调协商,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出来。”
律师分析:“意外事件”的定性导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专家分析,本案中法律责任认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民事范畴,狗绳绊倒人致人死亡的侵权责任问题;
二是刑事领域,遛狗不牵绳造成老人死亡,是否应当构成刑法上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分析,通报中对于事件属于“意外”的认定,对刑事责任认定有重要影响。
“官方定性意外事件,不能构成犯罪。”韩骁分析说:“《刑法》第十六条对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进行了规定,尽管造成了损害的结果,但属于因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的,不论主观上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不构成犯罪,因而也不受《刑法》裁量。”
韩骁说:“本案中,官方情况通报认为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从视频和后续采访信息来看,一是事发突然,二是从一般常理很难预料会发生如此情形。”
有网友提示,事件中的责任主体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对此,韩骁律师分析:
从客观上,意外事件的定性阻却了刑事责任的构成;
从主观上,女孩的责任年龄问题阻却了刑事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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