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的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条例》将中国军队的士官分期服现役制度更改为分级服现役制度。同时,士官军衔制度也有更改,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
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士官服现役制度的变化。
新《条例》规定,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而原《条例》规定士官实行分期服役。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