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埋母案最终判决(2)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陕西“埋母案”细节曝光,儿子活埋母亲,老人去世前为何仍挂念儿子?
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99%的母爱都是伟大的。做儿子的,即便犯下天大的错误,就算真的有心杀死母亲,做母亲的往往也能原谅。因为那是她的孩子,是她肚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全天下都可以不理解,全天下都可以骂这个儿子是禽兽,母亲却不会,永远都会挂念,离世的那一刻仍在挂念,这就是母亲……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2日,陕西靖边58岁男子马某宽用一辆手推车将瘫痪在床的79岁母亲王某推至万亩林附近,并将其埋入一处墓穴中。5月3日凌晨,马某宽独自回到家中,谎称雇了一辆面包车将母亲送至甘肃亲戚家。
家人很不放心,连夜到车站附近找寻未果,回家后发现马某宽也不见了。5月3日晚上11点,马某宽的妻子张某焦急万分,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立即对马某宽采取措施,审讯期间,马某宽百般抵赖,直到谎言被当面戳穿后,只好供认了其“活埋生母”的事实。
警方至万亩林附近,找到老太太所在位置后,十几名警员、法医、医务人员共同努力1个多小时的情况下,终于将活埋3天的老人王某救出。幸运的是,王某被救出后尚有生命气息,经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恢复意识的王某,急于为儿子开脱!
在医院,王某对警方撒谎称,是自己爬进墓穴的,不关儿子马某宽的事。直到被警方当面揭穿,老人家才讲出了被儿子活埋的事情经过。但是,尽管被儿子活埋了,王某依然非常担心儿子,不希望他被判处重刑。
11月2日,陕西“活埋生母”案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悔过态度良好,且当事人王某的谅解,仅判处马某宽有期徒刑十二年。该案宣判后,有记者了解到,早在9月25日,被埋老人王某已经去世,在去世前,王某仍放心不下,盼望马某宽早日回家。
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一审获刑12年
2021年5月5日9时许,马某宽的妻子张志梅报警,称马某宽将王桂芳用手推车拉出去后至今未归,请求帮助。2021年5月5日11时许,马某宽回到家中,民警立即对马某宽进行传唤。
2021年5月5日15时许,民警在马某宽的指引下找到案发地点,民警在进行挖掘的过程中听见墓坑内有声音传出。当日17时10分许,民警将王桂芳救出后随即送往靖边县中医医院救治。2021年5月12日,王桂芳经靖边县中医医院治疗后出院。
另查明,被害人王桂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行为表示谅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马某宽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
靖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马某宽的行为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但鉴于被告人马某宽故意杀害生母,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应从严掌握对其从轻处罚的幅度。指定辩护人辩解被告人马某宽系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与查明的事实一致,依法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
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宣判后,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上诉。
以上就是陕西埋母案最终判决的全部内容,喜记得常来有图有真相。
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99%的母爱都是伟大的。做儿子的,即便犯下天大的错误,就算真的有心杀死母亲,做母亲的往往也能原谅。因为那是她的孩子,是她肚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全天下都可以不理解,全天下都可以骂这个儿子是禽兽,母亲却不会,永远都会挂念,离世的那一刻仍在挂念,这就是母亲……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2日,陕西靖边58岁男子马某宽用一辆手推车将瘫痪在床的79岁母亲王某推至万亩林附近,并将其埋入一处墓穴中。5月3日凌晨,马某宽独自回到家中,谎称雇了一辆面包车将母亲送至甘肃亲戚家。
家人很不放心,连夜到车站附近找寻未果,回家后发现马某宽也不见了。5月3日晚上11点,马某宽的妻子张某焦急万分,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立即对马某宽采取措施,审讯期间,马某宽百般抵赖,直到谎言被当面戳穿后,只好供认了其“活埋生母”的事实。
警方至万亩林附近,找到老太太所在位置后,十几名警员、法医、医务人员共同努力1个多小时的情况下,终于将活埋3天的老人王某救出。幸运的是,王某被救出后尚有生命气息,经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恢复意识的王某,急于为儿子开脱!
在医院,王某对警方撒谎称,是自己爬进墓穴的,不关儿子马某宽的事。直到被警方当面揭穿,老人家才讲出了被儿子活埋的事情经过。但是,尽管被儿子活埋了,王某依然非常担心儿子,不希望他被判处重刑。
11月2日,陕西“活埋生母”案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悔过态度良好,且当事人王某的谅解,仅判处马某宽有期徒刑十二年。该案宣判后,有记者了解到,早在9月25日,被埋老人王某已经去世,在去世前,王某仍放心不下,盼望马某宽早日回家。
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一审获刑12年
2021年5月5日9时许,马某宽的妻子张志梅报警,称马某宽将王桂芳用手推车拉出去后至今未归,请求帮助。2021年5月5日11时许,马某宽回到家中,民警立即对马某宽进行传唤。
2021年5月5日15时许,民警在马某宽的指引下找到案发地点,民警在进行挖掘的过程中听见墓坑内有声音传出。当日17时10分许,民警将王桂芳救出后随即送往靖边县中医医院救治。2021年5月12日,王桂芳经靖边县中医医院治疗后出院。
另查明,被害人王桂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行为表示谅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马某宽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
靖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马某宽的行为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但鉴于被告人马某宽故意杀害生母,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应从严掌握对其从轻处罚的幅度。指定辩护人辩解被告人马某宽系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与查明的事实一致,依法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
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宣判后,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上诉。
以上就是陕西埋母案最终判决的全部内容,喜记得常来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