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公民义务兵要服役几年?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几年?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我国法定公民义务兵要服役几年?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个关于义务兵超期服役的话题。服兵役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年凡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为了军队技术等方面的需要,部分适龄妇女也要按规定服兵役。我国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98年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兵役法”将陆、海、空、火、武四个军种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自199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服役条例》第二次修订发布,我军对士官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改革后超期服役的志愿兵改称“士官”,士兵职业化步入正轨,真正意义上结束了“超期服役”。下图为上世纪90年代的陆军步兵连队合影,当时陆军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3年,3年期满后还要再超期服役两年才具备转志愿兵条件,“超期服役”期间仍然属于“义务兵”,军衔仍然是三道杠。上世纪90年代的陆军步兵连队合影
超期服役与志愿兵制度
超期服役指士兵服役期满后,继续留在军队服役。在1984年修订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陆军三年;海军、空军四年,服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超期服现役,超期服现役的期限:陆军1~2年,海、空军1年。超期服役在我国尚未完善士官制度之前的特殊兵役现象,尤其是1998年以前最为突出。超期服役的士兵仍然属于义务兵,在部队超期服役满5年以后 3年义务服役+2年超期服役并成为技术骨干的士兵才能向部队提出转志愿兵申请,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志愿兵制度是我国士兵职业化的探索阶段,由于义务兵转志愿兵的条件非常苛,超期服役现象一般只出现在少数具备特殊技能的士兵身上,普通步兵连队通常也就有1~2个名额。下图为反映90年代军旅生活的影视剧照,图中那位嚣张跋扈的志愿兵军衔为“陆军二级专业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