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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龙族吧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聊聊龙族吧

本文核心词:
今天看到很多人在拿龙族跟哈利波特比较,龙族再一次被喷的体无完肤。的确,龙族不大可能成为哈利波特第二,他也没有这个义务跟必要。比起科幻小说,他更像是一部现实主义。
龙族的美在于他的血之哀,当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注定他的结局是个悲剧,老贼这个悲剧家在提笔的时候就准备好了这个悲剧。为了绘梨衣那么心碎,是因为爱情,却又不止于爱情,那份苦涩是后悔啊,后悔路明非的懦弱,后悔我们自己的懦弱。只不过我们只能在夜里哭泣只能烟酒作伴;但是路明非他棒极了 ,他能把最后的命拿来复仇。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生疏了,路明非长大了,我却还是个衰小孩。
我真喜欢老贼用得英雄本色里的那句话,“凡事我失去的,我要一件件,亲手夺回来”。什么?你弄坏了?那你就去死好了,大不了咱俩凑一起?真棒,路明非真的很棒,虽然被人喷说他人设太消极,努力也只能卖出四分之一的性命,但这个世界的努力哪有这么简单?像是个蹬着脚踏车的衰小孩,别说布加迪了,他连雅迪都追不上。但他够狠,所以路明非真的很棒,不像我是个骨子里的衰小孩。
短期内龙族是不可能成为哈利波特第二的,比起作家,老贼更像艺术家,写来写去也是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事,但我们都会慢慢忘记小时候喜欢的。
龙族就这样保持小众化吧,孤独的人想守着自己的小世界,过分的人设外貌在我看来其实根本不重要,因为路明非就是我,其他人是我想成为的人,心理的细节才是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作品吧。老贼喜欢钱,比起作家他更像个孤单的小孩,可是小孩也会慢慢长大,就像我们。但一部作品的意义不在于它有多出名,有多大意义与利益,等我有一天也长大了,不再是个一个人坐在阳台看书的小孩,我至少还记得,哦,原来我曾经孤独的像条狗,原来曾经喜欢过大半个龙,原来我们真的都是小怪兽,原来有一本被喷的体无完肤的小说曾经陪了我那么多。

聊聊龙族吧


讽刺啊,因为爱而懂了血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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