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向世贸组织申诉(2)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世贸组织 WTO是否已经名存实亡了
世贸组织的前身是签订于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后经过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谈判,在1995年正式成立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成立的背景就是减少各成员国的贸易保护,相互实现自由贸易,说白了就是几个主要的工业国为了更方便的卖货买货而签订的一个协议。当然在联合国的加持之下,其广泛性和代表性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所以称之为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者。
既然作为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者,其必然要有相对公平公正的协议,在为贸易强国提供便利之外,也在为相对的弱国提供便利,所以世贸组织成立之后,很多国家为了能融入或者享受世贸规则带来的好处,先后申请和加入。中国也在2001年12月11日成功加入,其过程还在比较艰辛的,加入世贸组织是需要加入国和世贸组织全体成员谈判完成,除需要承诺遵守世贸规则之外,还要得到全部成员国的同意,这期间你必须要改变自己或者改变别人的立场,才能全部搞定。这就产生了很多协议,包括与世贸组织的协议,以及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议,而这些协议是否遵守是双方贸易的基础,以及解决双方贸易争端的法律参考。
作为一个管理这么多国家的贸易组织,规则已经制定了,那么监督和裁定是否遵守规则就成了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这个非常重要,规则再多,没有执行仲裁机构也就等于摆设。在前期运行当中,这套规则是被证明有效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框架下都各取所需,各成员国之间难免有贸易摩擦,也能通过世贸组织上诉裁决。
世贸规则的灵魂是自由贸易,而自由贸易的精髓是市场经济。中国在加入的时候,由于其特殊性,市场经济地位并未得到大家的认同,但也不用急,根据协议自动在2016年取得市场经济地位。正因为这种市场属性不同,在世贸组织规则之下,搞了一个最惠国待遇来解决这个问题。最惠国待遇就是你给其他国家的优惠,第三方也能享受同等优惠,并且这是自动享受的。在以前电视新闻上经常听到美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现在应该明白这个待遇的级别有多高了。
这一切似乎都朝着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方向发展,中国也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充分享受到了贸易全球化带来的便利,在这几年里经济突飞猛进,成为世界工厂也就那么十几年时间。并且在诸多贸易争端中,大多数可以通过世贸组织裁定,世界各国对世贸规则和世贸上诉机构的裁定还是遵守的。
到2016年,中国应该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时候,包括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贸易实体不干了。根据规则漏洞,世贸协定并没有规定这些国家要自动确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要想得到市场经济地位必须重新谈判,作出改变达到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这事就搁着那里了,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不变。在今年6月份,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最后申诉期内,中国宣布放弃申诉,这也意味着中国不再寻求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得到市场经济地位,有人解读为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等于放弃了自己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努力。是否如此应该是以事实说话。
2021年1月,中国宣布国内国民生产总值 GDP超99万亿,人均GDP首次超过1万美元,一跃为中等收入水平国家,在普天同庆的日子里,美国于2月10日宣布取消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经济实体的最惠国待遇,标志着多年来和美国维持世贸规则名存实亡,中国将不会享受任何美国给予其他的国家的贸易待遇。
作为世贸组织的核心机构,世贸上诉机构由于其上诉法官的人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随着原先法官的任期到满,在2021年12月11日起,上诉机构只剩一名法官,无法达到法定人数,变相的宣告上诉机构瘫痪,同时也预示着世贸组织的运行失去了最重要的保障。没有了裁决机构,不仅积压贸易争端案件,也无法为是否遵守贸易规则提供判断,相当于一般法律没有执行者没有判决者,是否犯法,犯不犯法都没有关系了。
世贸组织的前身是签订于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后经过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谈判,在1995年正式成立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成立的背景就是减少各成员国的贸易保护,相互实现自由贸易,说白了就是几个主要的工业国为了更方便的卖货买货而签订的一个协议。当然在联合国的加持之下,其广泛性和代表性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所以称之为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者。
既然作为世界贸易规则的制定者,其必然要有相对公平公正的协议,在为贸易强国提供便利之外,也在为相对的弱国提供便利,所以世贸组织成立之后,很多国家为了能融入或者享受世贸规则带来的好处,先后申请和加入。中国也在2001年12月11日成功加入,其过程还在比较艰辛的,加入世贸组织是需要加入国和世贸组织全体成员谈判完成,除需要承诺遵守世贸规则之外,还要得到全部成员国的同意,这期间你必须要改变自己或者改变别人的立场,才能全部搞定。这就产生了很多协议,包括与世贸组织的协议,以及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议,而这些协议是否遵守是双方贸易的基础,以及解决双方贸易争端的法律参考。
作为一个管理这么多国家的贸易组织,规则已经制定了,那么监督和裁定是否遵守规则就成了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这个非常重要,规则再多,没有执行仲裁机构也就等于摆设。在前期运行当中,这套规则是被证明有效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框架下都各取所需,各成员国之间难免有贸易摩擦,也能通过世贸组织上诉裁决。
世贸规则的灵魂是自由贸易,而自由贸易的精髓是市场经济。中国在加入的时候,由于其特殊性,市场经济地位并未得到大家的认同,但也不用急,根据协议自动在2016年取得市场经济地位。正因为这种市场属性不同,在世贸组织规则之下,搞了一个最惠国待遇来解决这个问题。最惠国待遇就是你给其他国家的优惠,第三方也能享受同等优惠,并且这是自动享受的。在以前电视新闻上经常听到美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现在应该明白这个待遇的级别有多高了。
这一切似乎都朝着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方向发展,中国也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充分享受到了贸易全球化带来的便利,在这几年里经济突飞猛进,成为世界工厂也就那么十几年时间。并且在诸多贸易争端中,大多数可以通过世贸组织裁定,世界各国对世贸规则和世贸上诉机构的裁定还是遵守的。
到2016年,中国应该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时候,包括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贸易实体不干了。根据规则漏洞,世贸协定并没有规定这些国家要自动确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要想得到市场经济地位必须重新谈判,作出改变达到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这事就搁着那里了,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不变。在今年6月份,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最后申诉期内,中国宣布放弃申诉,这也意味着中国不再寻求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得到市场经济地位,有人解读为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等于放弃了自己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努力。是否如此应该是以事实说话。
2021年1月,中国宣布国内国民生产总值 GDP超99万亿,人均GDP首次超过1万美元,一跃为中等收入水平国家,在普天同庆的日子里,美国于2月10日宣布取消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经济实体的最惠国待遇,标志着多年来和美国维持世贸规则名存实亡,中国将不会享受任何美国给予其他的国家的贸易待遇。
作为世贸组织的核心机构,世贸上诉机构由于其上诉法官的人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随着原先法官的任期到满,在2021年12月11日起,上诉机构只剩一名法官,无法达到法定人数,变相的宣告上诉机构瘫痪,同时也预示着世贸组织的运行失去了最重要的保障。没有了裁决机构,不仅积压贸易争端案件,也无法为是否遵守贸易规则提供判断,相当于一般法律没有执行者没有判决者,是否犯法,犯不犯法都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