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区市疫情最新消息(2)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乌市新增确诊数连续3日下降
8月2日下午,新疆召开疫情防控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
对确诊、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全部免费救治
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新国从多个方面介绍了免费医疗救治的详细内容。
一是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乌鲁木齐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异地就医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医保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三是未参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产生的救治费用也是免费的。对未参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救治费用由乌鲁木齐市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汇总报请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向乌鲁木齐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四是康复治疗费用结算方面,救治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实施康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无法分割清楚非治疗新冠肺炎费用的,可一并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
此外,为减轻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对救治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单列预算,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及时结算,确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期间能否缓缴社保费?
8月2日下午召开的新疆第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当地社保政策实行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
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二是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暂缓缴费的可通过手机APP或后期前往社区办理暂停缴费。对于各类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直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缴工程保险费的工程项目进行差额返还。
三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邮件办等业务种类,确保疫情期间社保服务不间断。
辽宁大连法院快速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
严格:疫情防控 内外兼顾
从严落实现场开庭、调解等疫情防控规定,全面掌握诉讼参与人居住地、旅居史及其同住家属健康情况以及与确诊病例接触史,加强对诉讼参与人的管控,严格落实庭审直播;加强对重点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防控管理,坚持全覆盖排查,落实每日滚动巡检巡查制度,切实做好内部防控,强化干警教育,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便捷:线下问题 线上解决
面对严峻的疫情,大连两级法院及时反应,快速应对,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解放思想、化危为机、创新模式,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升级提档,实现了诉讼参与人全流程在线参与诉讼活动。利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等系统的相互衔接,通过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开庭、线上查控等方式,保证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展开,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8月2日下午,新疆召开疫情防控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
对确诊、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全部免费救治
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新国从多个方面介绍了免费医疗救治的详细内容。
一是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乌鲁木齐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异地就医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医保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三是未参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产生的救治费用也是免费的。对未参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救治费用由乌鲁木齐市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汇总报请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向乌鲁木齐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四是康复治疗费用结算方面,救治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实施康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无法分割清楚非治疗新冠肺炎费用的,可一并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
此外,为减轻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对救治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单列预算,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及时结算,确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期间能否缓缴社保费?
8月2日下午召开的新疆第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当地社保政策实行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
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二是缴纳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暂缓缴费的可通过手机APP或后期前往社区办理暂停缴费。对于各类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直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缴工程保险费的工程项目进行差额返还。
三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保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邮件办等业务种类,确保疫情期间社保服务不间断。
辽宁大连法院快速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
严格:疫情防控 内外兼顾
从严落实现场开庭、调解等疫情防控规定,全面掌握诉讼参与人居住地、旅居史及其同住家属健康情况以及与确诊病例接触史,加强对诉讼参与人的管控,严格落实庭审直播;加强对重点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防控管理,坚持全覆盖排查,落实每日滚动巡检巡查制度,切实做好内部防控,强化干警教育,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便捷:线下问题 线上解决
面对严峻的疫情,大连两级法院及时反应,快速应对,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解放思想、化危为机、创新模式,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升级提档,实现了诉讼参与人全流程在线参与诉讼活动。利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等系统的相互衔接,通过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开庭、线上查控等方式,保证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展开,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