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所说的“三权分立”是什么? 三权分立是哪三权(4)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在1787年的5月25日,制宪会议再次召开。在会议中,资产阶级精英人物抛开分歧,在出口税、选举人等方面做出了最终的妥协。于是,美国的第一部宪法,于9月17日,国会散会时制定出来了。
在艰难的辩论和妥协下,美国制宪会议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强化行政权力,压抑广大民众,实现了对国家权力的干预,控制住了法律屏.障。在1787年9月17日,正式履行签署手续。
三权分立的运用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美国宪法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以及法院行使,三权分工,相对独立。在宏观上它规定政府应由选举产生的执政官,也就是总统执政。
由总统掌管行政部门以及各行政机构,总统完全独立于国会这一立法部门,不必对国会负责,这两大部分还要加上以最高法院为首的司法部门。每一部门都有各自的权力范围,制约着另外两大部门的权力。
在艰难的辩论和妥协下,美国制宪会议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强化行政权力,压抑广大民众,实现了对国家权力的干预,控制住了法律屏.障。在1787年9月17日,正式履行签署手续。
三权分立的运用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制定的美国宪法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以及法院行使,三权分工,相对独立。在宏观上它规定政府应由选举产生的执政官,也就是总统执政。
由总统掌管行政部门以及各行政机构,总统完全独立于国会这一立法部门,不必对国会负责,这两大部分还要加上以最高法院为首的司法部门。每一部门都有各自的权力范围,制约着另外两大部门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