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岁幼童遭父亲酒后虐摔(2)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民警称,媒体采访必须通过金台分局才可以。
昨日下午6时许,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19日晚上10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一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经调査,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 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
不幸的是,据多方证实,昨晚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说法:男子或涉嫌多个罪名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监护人、看护人,其行为构成虐待,属于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伤害行为,且造成幼童身体多处受损、衰竭的生命危险,同时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幼童伤情程度,对该男子予以量刑。
赵良善认为,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同时应及时制止,尽最大努力保证孩子安全。考虑到体格差异,拍摄者的意图或许是取证,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家庭暴力导致孩子受伤要追责!发现这九类情形请立即举报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猥亵、虐待、暴力伤害、校园欺凌等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去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试行》。《意见》明确表示,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单位和组织,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夏红表示。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避免因发现不及时而导致的严重影响,有利于防止因证据灭失而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
何种情况要报告?夏红介绍,主要包括9类情形: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只要发现上述9类情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检察机关将及时介入,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夏红说。对因不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民警称,媒体采访必须通过金台分局才可以。
昨日下午6时许,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19日晚上10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一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经调査,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 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
不幸的是,据多方证实,昨晚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说法:男子或涉嫌多个罪名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监护人、看护人,其行为构成虐待,属于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伤害行为,且造成幼童身体多处受损、衰竭的生命危险,同时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幼童伤情程度,对该男子予以量刑。
赵良善认为,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同时应及时制止,尽最大努力保证孩子安全。考虑到体格差异,拍摄者的意图或许是取证,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家庭暴力导致孩子受伤要追责!发现这九类情形请立即举报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猥亵、虐待、暴力伤害、校园欺凌等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去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试行》。《意见》明确表示,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单位和组织,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夏红表示。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有助于避免因发现不及时而导致的严重影响,有利于防止因证据灭失而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
何种情况要报告?夏红介绍,主要包括9类情形: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只要发现上述9类情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检察机关将及时介入,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夏红说。对因不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