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令 作者墨香铜臭被判刑 这位 网文圈肖战 犯了什么罪(3)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墨香铜臭晋江文学城专栏,《魔道祖师》《人渣反派自救系统》都已锁文,只有《天官赐福》还能正常阅读
巧合的是,去年墨香铜臭被捕消息传出,正是网剧《陈情令》火爆出圈的时候;现在此案判决书公开披露,也恰逢《天官赐福》同名动画版本正于B站热播。截至11月11日晚,《天官赐福》的播放页面正常显示,豆瓣评分高达9分。
影视版权行业资深从业者刘铮告诉全现在,目前尚未听闻关于墨香铜臭影视项目受到影响的风声,《天官赐福》的真人版改编权已经由华策克顿购得,版权交易价格高达四千万。但是他认为小说作者判刑类似于“污点艺人”,或多或少都可能会给项目的商业价值、风险评估带来影响。并且墨香铜臭是耽美界顶流作者,至少在最近这段时间,各家公司难免都要对耽美类型更加谨慎,“要揣摩观望上面的意思”。
B站《天官赐福》动画多位作者曾因个人志入狱,罪名引发争议
耽美圈中曾流传着一个黑色笑话,大意如下:如果严苛地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执行的话,那些为人熟知的耽美作者、同人写手,甚至于晋江整个管理层,都大抵将在监狱中相会。大家将在狱中相互致意:“你好,我是淫秽色情。”“你好,我是非法出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网文圈内盛行的个人志,如果追责都属于非法出版物。因为只有出版单位才有出版图书的资格,出版物也需要印有书号。每年,出版单位需要经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书号。此外,《出版管理条例》还规定出版物不能含有“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宣扬淫秽”等方面的内容。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8 年颁布的司法解释,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根据公开报道信息,近年来已有多位作者因为个人志而获刑。2018年10月底,耽美作者天一等人,因为同人作品《攻占》而被安徽省芜湖县法院判刑入狱十年,罪名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2019年初,耽美作者深海被同行举报,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捕,涉及营业额118万,判刑三年半。
此类案件都曾引发过诸多关注,尤其是天一的十年刑期引发各界争议。一些批评指出,个人志作品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在1998年制订,以90年代的标准定义当下的量刑是不合适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罗翔教授在接受每日人物采访时曾表示:个人志出版是否会扰乱市场秩序和造成社会危害是此案的本质核心问题。“如果一种常态行为呈现普遍性的违法,说它影响市场秩序比较令人费解。我们需要反思法律是否已经滞后,成为市场发展的阻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曾评论深海一案称,小说作者因写作耽美作品而涉罪,“在这个刑法规范严重滞后于现实发展,忽视现实世界的价值多元和法益多元的时代,的确又是一起令人唏嘘的个体悲剧”。
巧合的是,去年墨香铜臭被捕消息传出,正是网剧《陈情令》火爆出圈的时候;现在此案判决书公开披露,也恰逢《天官赐福》同名动画版本正于B站热播。截至11月11日晚,《天官赐福》的播放页面正常显示,豆瓣评分高达9分。
影视版权行业资深从业者刘铮告诉全现在,目前尚未听闻关于墨香铜臭影视项目受到影响的风声,《天官赐福》的真人版改编权已经由华策克顿购得,版权交易价格高达四千万。但是他认为小说作者判刑类似于“污点艺人”,或多或少都可能会给项目的商业价值、风险评估带来影响。并且墨香铜臭是耽美界顶流作者,至少在最近这段时间,各家公司难免都要对耽美类型更加谨慎,“要揣摩观望上面的意思”。
B站《天官赐福》动画多位作者曾因个人志入狱,罪名引发争议
耽美圈中曾流传着一个黑色笑话,大意如下:如果严苛地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执行的话,那些为人熟知的耽美作者、同人写手,甚至于晋江整个管理层,都大抵将在监狱中相会。大家将在狱中相互致意:“你好,我是淫秽色情。”“你好,我是非法出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网文圈内盛行的个人志,如果追责都属于非法出版物。因为只有出版单位才有出版图书的资格,出版物也需要印有书号。每年,出版单位需要经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书号。此外,《出版管理条例》还规定出版物不能含有“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宣扬淫秽”等方面的内容。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8 年颁布的司法解释,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根据公开报道信息,近年来已有多位作者因为个人志而获刑。2018年10月底,耽美作者天一等人,因为同人作品《攻占》而被安徽省芜湖县法院判刑入狱十年,罪名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2019年初,耽美作者深海被同行举报,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捕,涉及营业额118万,判刑三年半。
此类案件都曾引发过诸多关注,尤其是天一的十年刑期引发各界争议。一些批评指出,个人志作品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在1998年制订,以90年代的标准定义当下的量刑是不合适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罗翔教授在接受每日人物采访时曾表示:个人志出版是否会扰乱市场秩序和造成社会危害是此案的本质核心问题。“如果一种常态行为呈现普遍性的违法,说它影响市场秩序比较令人费解。我们需要反思法律是否已经滞后,成为市场发展的阻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曾评论深海一案称,小说作者因写作耽美作品而涉罪,“在这个刑法规范严重滞后于现实发展,忽视现实世界的价值多元和法益多元的时代,的确又是一起令人唏嘘的个体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