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前夫家给孩子过生日被杀(2)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被家暴了的女人应该怎么办?
一、当场尽量不要激化矛盾
在吵架过程中,尽量不要去触碰对方的底线或者故意激怒对方,如果遭到家暴,当时尽量先避其锋芒,保证自身安全,找到合适的机会离开。
二、及时报警或者向居委会求助
在找到机会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察的帮助,如果构成轻伤,可按刑事案件处理。另外,也可以向最近的居委会或地方妇联求助,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阻止家庭暴力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
三、及时就医
在受到伤害时,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另外就医的病例、X光片都可作为以后打官司的有力证据。
在很多案例中,我们都不难发现,大多数妇女在受到家庭暴力时,因为孩子选择了隐忍,殊不知这样的忍耐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直到有一天,家暴程度越来越厉害,危及到了自己的生命。
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与其有一天让孩子失去自己的母亲,不如选择离婚,至少孩子还有个活着的妈妈。
广西女子失联一个月, 最后的线索是前夫家
从目前想我的情况看,杨某某于今年一月份离婚,离婚后居住在梧州的娘家,孩子则随前夫生活在玉林,截止失踪前,杨某某与前夫的关系并没有缓和。而杨某某的孩子应该是七月十五号过生日,也许是想多陪陪孩子的缘故,所以杨某某七月十四号从梧州抵达玉林,当晚暂居在前夫家。
虽然不知道杨某某的孩子多大岁数,但杨某某三十二岁,从这一点看,最大的孩子也不会超过十岁,杨某某的前夫当晚外出应酬,三更半夜才回的家。
前夫能这么放心把孩子放在家中,独自外出应酬,如果平时不这样的话,说明其前夫是知道杨某某在玉林家中陪孩子过夜的。假如不知道杨某某在家,那前夫回家后,孩子也会告诉他的,可前夫竟然没有任何反应。
当然,前夫正在气头上,不闻不问杨某某的去向情有可原,但毕竟是在他的家中走失的,前夫肯定是有过错的,但杨某某失踪事件跟前夫有没有关系,目前看还没有线索能证明,但警方完全可以对前夫当晚的活动轨迹进行走访调查,也就是说,既然是活动应酬,肯定有其他人一块参加,也肯定有活动的地点,还有活动的路线,只要询问一下便可证明。
假如前夫能证明不在家中,这并不算完毕,还要查看他当晚的手机通话记录,看看他应酬完毕后有没有跟杨某某联系过,当然也要查看杨某某的手机通话记录。
倘若两个人这期间有通话记录,那足以证明前夫把杨某某约了出去,如果这一点推理是真的,那前夫就有重大嫌疑,应该立即对前夫采取措施。
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天亮后就是孩子的生日,前夫因生气,可以不闻不问杨某某的去向,但起码要跟孩子过生日吧,但他却若无其事地送孩子去上学,这说明他是不想给孩子过生日的,当然目前并不知道十五号晚上前夫跟孩子过生日了没有。
如果没有过,说明前夫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如果跟孩子过了生日,说明前夫根本不想跟杨某某重归于好,就此推断,前夫没有任何理由去伤害主动登门而来的杨某某。换句话说就是,杨某某来到玉
林前夫的家中过夜,前夫是有抵触心理的,或许前夫已经有个自己喜欢的异性,所以对杨某某的到来并不欢迎。
除此之外,杨某某七月十四号玉林之行,除了杨某某家人知晓外,还有没有外人知道,比如说杨某某的朋友和同事,特别是跟杨某某关系比较密切的朋友,尤其是男性朋友,看看这些人当天的活动轨迹,也就是说查查当天跟杨某某关系密切的男性朋友,看看他们有没有去玉林一带活动。
一、当场尽量不要激化矛盾
在吵架过程中,尽量不要去触碰对方的底线或者故意激怒对方,如果遭到家暴,当时尽量先避其锋芒,保证自身安全,找到合适的机会离开。
二、及时报警或者向居委会求助
在找到机会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察的帮助,如果构成轻伤,可按刑事案件处理。另外,也可以向最近的居委会或地方妇联求助,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阻止家庭暴力是居委会等部门的义务。
三、及时就医
在受到伤害时,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另外就医的病例、X光片都可作为以后打官司的有力证据。
在很多案例中,我们都不难发现,大多数妇女在受到家庭暴力时,因为孩子选择了隐忍,殊不知这样的忍耐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直到有一天,家暴程度越来越厉害,危及到了自己的生命。
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与其有一天让孩子失去自己的母亲,不如选择离婚,至少孩子还有个活着的妈妈。
广西女子失联一个月, 最后的线索是前夫家
从目前想我的情况看,杨某某于今年一月份离婚,离婚后居住在梧州的娘家,孩子则随前夫生活在玉林,截止失踪前,杨某某与前夫的关系并没有缓和。而杨某某的孩子应该是七月十五号过生日,也许是想多陪陪孩子的缘故,所以杨某某七月十四号从梧州抵达玉林,当晚暂居在前夫家。
虽然不知道杨某某的孩子多大岁数,但杨某某三十二岁,从这一点看,最大的孩子也不会超过十岁,杨某某的前夫当晚外出应酬,三更半夜才回的家。
前夫能这么放心把孩子放在家中,独自外出应酬,如果平时不这样的话,说明其前夫是知道杨某某在玉林家中陪孩子过夜的。假如不知道杨某某在家,那前夫回家后,孩子也会告诉他的,可前夫竟然没有任何反应。
当然,前夫正在气头上,不闻不问杨某某的去向情有可原,但毕竟是在他的家中走失的,前夫肯定是有过错的,但杨某某失踪事件跟前夫有没有关系,目前看还没有线索能证明,但警方完全可以对前夫当晚的活动轨迹进行走访调查,也就是说,既然是活动应酬,肯定有其他人一块参加,也肯定有活动的地点,还有活动的路线,只要询问一下便可证明。
假如前夫能证明不在家中,这并不算完毕,还要查看他当晚的手机通话记录,看看他应酬完毕后有没有跟杨某某联系过,当然也要查看杨某某的手机通话记录。
倘若两个人这期间有通话记录,那足以证明前夫把杨某某约了出去,如果这一点推理是真的,那前夫就有重大嫌疑,应该立即对前夫采取措施。
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天亮后就是孩子的生日,前夫因生气,可以不闻不问杨某某的去向,但起码要跟孩子过生日吧,但他却若无其事地送孩子去上学,这说明他是不想给孩子过生日的,当然目前并不知道十五号晚上前夫跟孩子过生日了没有。
如果没有过,说明前夫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如果跟孩子过了生日,说明前夫根本不想跟杨某某重归于好,就此推断,前夫没有任何理由去伤害主动登门而来的杨某某。换句话说就是,杨某某来到玉
林前夫的家中过夜,前夫是有抵触心理的,或许前夫已经有个自己喜欢的异性,所以对杨某某的到来并不欢迎。
除此之外,杨某某七月十四号玉林之行,除了杨某某家人知晓外,还有没有外人知道,比如说杨某某的朋友和同事,特别是跟杨某某关系比较密切的朋友,尤其是男性朋友,看看这些人当天的活动轨迹,也就是说查查当天跟杨某某关系密切的男性朋友,看看他们有没有去玉林一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