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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救人司机被刑拘怎么回事?车祸发生不先救人也是违法 不先救人违法具体处理?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7月16日凌晨3时左右,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尾部相接触后起火,事故造成后车内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
在网络上传播。目前,铲车司机戚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
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不救人司机被刑拘怎么回事?车祸发生不先救人也是违法 不先救人违法具体处理?


  
2019年
7

16

3

30
分,在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戚某某
(
男,
22

)
驾驶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适有一辆白色小客车同方向由戚某某车后驶来,小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尾部发生碰撞,后小客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客车内张某
(
女,
31

)
和白某某
(
女,
34

)
两人死亡,两车损坏。目前,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人民日报
评论】
  人命关天
!
  愿
“光打电话
报警不救人

的事件不再重演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两车追尾事件,如今有了最新消息,铲车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大快人心
!
  从警方通报可知,戚某某年仅
22岁。事发后第一选择不是救人,而是

晃悠悠

地打电话,究竟出于何因
?
也许他是因为

无暇

救人,想先报警再说
;
也许是他以为只报警不救人并不违法,充其量是犯错。
  大谬不然
!这不只是犯错,还是犯法,还涉嫌犯罪
。道路交通
安全
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可见,明明该第一时间救人,却

泰然自若

打电话,于情不合、于理不符、于法不容。
  一个人的
“过失

,致使两个人死于非命,起码也是两个家庭的痛不欲生。故此,盘算得失后

不救人先报警

的行为不只是冷漠,而是涉嫌违法犯罪。年纪轻轻,以身试法,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其行为均已害人害己。可叹的是,生意可以计算,生命岂能算计
!
  古人云:
“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

不难推断,戚某某终会承担应有的法律
责任。这是咎由自取,但是并不让人宽慰。
  一方面,需要追问像戚某某这样不懂法律、不敬畏生命的司机还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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