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note7爆炸案首例开庭 双方达成庭外和解(2)
2023-03-16 来源:你乐谷
虽然三星公司对全球市场的Note7手机质量问题有了明确结论,但姚先生的这起诉讼仍然一波三折。2016年11月4日,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11月14日,金山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异议。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不服民事裁定提起上诉。12月22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7年1月23日,三星召开新闻
发布会,公布Note7燃损原因,称电池存在问题。三星宣布,爆炸“真凶”是电池缺陷。
庭审: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今天下午,上海首例因三星Note7手机爆炸引发的索赔案在金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在庭审前,原告姚先生已向法院申请对两被告之一的“贸易公司”撤回起诉。
原先姚先生诉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返还其购买手机款人民币5988元;判令被告按照原告购买手机款金额三倍的标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964元;判令被告赔偿其他财产经济损失2000元(物损);判令被告承担律师
费3000元,公证费1000元。
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法庭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表示没有异议,并且真诚向原告和法庭道歉,希望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本案。
在征求原告同意和解的情况下,法庭宣布休庭。休庭后,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即时
履行完毕。随后,原告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2017年1月23日,三星召开新闻
发布会,公布Note7燃损原因,称电池存在问题。三星宣布,爆炸“真凶”是电池缺陷。
庭审: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今天下午,上海首例因三星Note7手机爆炸引发的索赔案在金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在庭审前,原告姚先生已向法院申请对两被告之一的“贸易公司”撤回起诉。
原先姚先生诉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返还其购买手机款人民币5988元;判令被告按照原告购买手机款金额三倍的标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964元;判令被告赔偿其他财产经济损失2000元(物损);判令被告承担律师
费3000元,公证费1000元。
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法庭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表示没有异议,并且真诚向原告和法庭道歉,希望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本案。
在征求原告同意和解的情况下,法庭宣布休庭。休庭后,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即时
履行完毕。随后,原告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