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宣判:凶手死刑!(2)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王某欣倒在了地上,头上流出了鲜血。见到事已至此,李健将王某欣拖到一旁的山坡里,准备就地掩埋。在四处寻找挖坑工具时,李健发现被害人还有生命迹象,又用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滑落至旁边沟渠中。之后,李健将王某欣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全部拿走,并用锄头挖坑将被害人掩埋。
在2019年4月9日第二次开庭审理中,乐山市检察院补充起诉被告人李健盗窃受害者王某欣价值220元的苹果耳机。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健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
4月2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在2019年4月9日第二次开庭审理中,乐山市检察院补充起诉被告人李健盗窃受害者王某欣价值220元的苹果耳机。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健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
4月2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