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么自己缴费_2020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_202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2)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020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
关于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每年的7月1日都会进行一次调整,并且因为每个省市的经济状况不同,所以其缴费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别。以北京市为例,2020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如下:
1、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3613元-26541元(职工);4713元-26541元(机关单位)
(2)医疗保险:5360
元-29732元
(3)失业保险:3613元-26541元
(4)工伤保险:4713元-26541元
2、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 3元
(3)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
(4)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城镇户籍)0.2%,个人(农村户籍)不缴
(5)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
其中单位根据行业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202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执行,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所以导致很多灵活就业者失去收入来源,导致无法按时足额进行社保的缴纳。那么202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办呢?
1、幸运的是,2020年6月22日,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于,对于一些经济上有困难的人员,可以选择“自愿暂缓缴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暂缓不等于不交,而是给予一个缓冲的时间。需要在2021年年底,将之前欠下的费用,一次性补缴清,否则就等于断缴。
2、除此之外,很多地区还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福利,例如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020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
关于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每年的7月1日都会进行一次调整,并且因为每个省市的经济状况不同,所以其缴费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别。以北京市为例,2020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如下:
1、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3613元-26541元(职工);4713元-26541元(机关单位)
(2)医疗保险:5360
元-29732元
(3)失业保险:3613元-26541元
(4)工伤保险:4713元-26541元
2、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 3元
(3)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
(4)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城镇户籍)0.2%,个人(农村户籍)不缴
(5)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
其中单位根据行业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202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执行,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所以导致很多灵活就业者失去收入来源,导致无法按时足额进行社保的缴纳。那么202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办呢?
1、幸运的是,2020年6月22日,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于,对于一些经济上有困难的人员,可以选择“自愿暂缓缴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暂缓不等于不交,而是给予一个缓冲的时间。需要在2021年年底,将之前欠下的费用,一次性补缴清,否则就等于断缴。
2、除此之外,很多地区还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福利,例如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