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掉女友儿子又卖亲生女儿什么情况?背后真相曝光让人愤恨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12月23日消息,父亲,本应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妻儿可以依靠的“大山”。但对于江苏省仪征市的陈强来说,他不仅不是妻子的支柱、孩子的港湾,而且还一次一次地抛弃他们,最终走上犯罪
道路。
离家出走三年,对残疾妻儿不闻不问
1975年出生的陈强,因家庭条件不好,直到三十岁也没有成家,家人非常着急,四处为他介绍。后来,陈强认识了金女士,并于2006年5月与其登记结婚
。一年后,二人的儿子小陈出生了,不幸的是,小陈是多重残疾,残疾等级是四级。
因为金女士是精神二级残疾人,无抚养能力,小陈自2007年4月出生后一直由金女士之母金某抚养,且承担小陈全部的生活费、医疗费。
“考虑到他要照顾我女儿,我就帮他们带孩子,这样也能帮他减轻点负担。”金某说,“但他并没有好好照顾我女儿,还养了个‘小三’……”
2016年3月,陈强在某船厂做水电工时,认识了外地女子张翠,并把她带回自己家,与妻子同住。
“平时我会送一些吃的过去给我女儿他们。那天发现她家里有别的女人,我就让她走。我没想到,这女的一走,我女婿也跟着走了。”金某说,“他就这样跟着‘小三’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三年多,对我女儿和外孙不闻不问!”
经查,陈强自2016年10月离家后就没有再回过家,对妻儿也没有照顾过。这三年来,金女士和小陈的生活全由金某照顾。
照顾外孙的同时还要照顾女儿,年岁渐长的金某开始力不从心。因一直联系不上陈强,2019年6月18日,走投无路的金某以小陈名义向仪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审查予以受理。
在办理支持小陈起诉追索抚养费案中,该院审查后认为陈强逃避抚养责任的行为可能涉嫌遗弃犯罪。为此,该院先后前往市残联、民政、村委会和小区调取相关材料30余份,询问相关证人10余次,发现陈强还涉嫌重婚、拐卖儿童
的犯罪线索。
2019年7月9日,仪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
机关对陈强、张翠立案侦查。
与人同居,有偿送养同居女友
的儿子
原来,离家后的陈强一直与张翠生活,二人虽没有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租房
生活。
张翠,1986年出生,山东人。2011年5月4日,张翠结婚,婚后与丈夫的感情不好,在一起生活半年不到,张翠就随养父母来到某船厂打工。张翠说谁愿意给她吃的,她就去谁家里,也没有找过正经工作,就一直这么流浪,直到2016年遇到陈强。
2016年3月,陈强认识张翠的时候,她已经怀孕
了:“不知道孩子是谁的,生下来陈强也不会帮我养的。流产需要钱,我拿不出来,陈强也不愿意出。”张翠说:“后来陈强跟我说,有人愿意养这孩子,让我把孩子‘送人’,对方愿意给钱,我就同意了……”
当时陈强每天的工资是200元,一个月工作20天,可以挣4000元。但是,他和张翠都好烟酒,挣的钱不够开销。两人商议以送养收取“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