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寻子23年自称花费近400万(7)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路某东的判决书 受访者提供
③ 两次减刑
绑架者已刑满出狱
孩子母亲称将上门当面询问孩子下落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2012年2月的判决书显示,2000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认定路某东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2011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以原判定有误、量刑畸轻等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公诉机关指控,路某东带走孩子后,曾多次向孩子家属打电话索要5万元赎金,电话因故未能打通;路某东落网后供述将孩子推入河中,但尸体至今(2011年起诉时)未能找到。据此,应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某东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非法手段将年仅四岁的王磊带离住所,意图勒索其家长钱财,造成王磊至今下落不明的严重后果。法院判决被告人路某东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路某东上诉后被驳回,2014年6月被送入青海省某监狱服刑。该监狱于2015年5月提出减刑建议书,认为罪犯路某东服刑以来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综合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获得监狱表扬2次,建议将罪犯路某东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青海高院审理认为,路某东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但鉴于其原判罪行严重,对其减刑的幅度应从严掌握,将其减刑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剩余刑期至2023年8月21日止。
2018年11月,青海省某监狱以前述同样理由,再次建议法院对路某东予以减刑。西宁中院审理后认为,罪犯路某东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积极参加学习和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最后裁定,路某东减刑九个月,刑期至2022年11月21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据路某东服刑的青海某监狱和唐蔚华介绍,法院确实依法给予路某东两次减刑,路某东已于11月21日刑满释放。由于疫情原因前段时间暂留西宁,12月15日在两名狱警陪同下已从西宁出发回广西。
红星新闻:路某东已经出狱,你打算怎么办?
唐蔚华:我是从警方处知道路某东因良好表现获得减刑,今年11月21日出狱。带走我孩子的人已经可以回家过年,我丢失的孩子却还没找到,我感到非常无奈。是他剥夺了我们家庭的幸福,是他亲手摧毁了我们家庭的快乐。
红星新闻:当面见了对方,有什么想问的吗?
唐蔚华:等警方安排好并通知我后,我一定会到广西当面问路某东。最关心的就是我孩子去哪了,他把我儿子带走,一别就是23年,如今孩子仍未找到。现在,我只想知道孩子在哪里?是否平安?过得好吗?
我得知他12月15日已在两名狱警的陪同下出发回广西。我本来打算17日到他家里去,当面问他我孩子去哪了。不过由于一些不可抗原因暂缓了。
红星新闻:有想放弃的时候吗?
唐蔚华:磊磊当时的出生证、一个月大时的头发、衣物、皮鞋、小短裤、书包……他用过的东西我们几乎都保存着,包括他喜欢的黑猫警长书籍、画的50多幅画。磊磊是一个很乖的好孩子。
寻子路上,别人看到的更多是坚强,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其中不易。因为需要照顾家中老人和经营生意,很多时候,我们夫妻是不能一起出去寻找孩子的。对于我来说,一个人很长时间在外面,真的是举目无亲。我在广西时,有时会半夜跑到山上,想一下子跳下去,结束自己的痛苦。但又想到以后孩子回来,我们应该要给他一个完整的家。我是幸运的,起码我知道是谁带走我的孩子,还有人可以质问。我遇到更多丢失孩子的家庭,他们都不知道找谁。
③ 两次减刑
绑架者已刑满出狱
孩子母亲称将上门当面询问孩子下落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2012年2月的判决书显示,2000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认定路某东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2011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以原判定有误、量刑畸轻等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公诉机关指控,路某东带走孩子后,曾多次向孩子家属打电话索要5万元赎金,电话因故未能打通;路某东落网后供述将孩子推入河中,但尸体至今(2011年起诉时)未能找到。据此,应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某东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非法手段将年仅四岁的王磊带离住所,意图勒索其家长钱财,造成王磊至今下落不明的严重后果。法院判决被告人路某东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路某东上诉后被驳回,2014年6月被送入青海省某监狱服刑。该监狱于2015年5月提出减刑建议书,认为罪犯路某东服刑以来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综合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获得监狱表扬2次,建议将罪犯路某东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青海高院审理认为,路某东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但鉴于其原判罪行严重,对其减刑的幅度应从严掌握,将其减刑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九年,剩余刑期至2023年8月21日止。
2018年11月,青海省某监狱以前述同样理由,再次建议法院对路某东予以减刑。西宁中院审理后认为,罪犯路某东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积极参加学习和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最后裁定,路某东减刑九个月,刑期至2022年11月21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九年不变。
据路某东服刑的青海某监狱和唐蔚华介绍,法院确实依法给予路某东两次减刑,路某东已于11月21日刑满释放。由于疫情原因前段时间暂留西宁,12月15日在两名狱警陪同下已从西宁出发回广西。
红星新闻:路某东已经出狱,你打算怎么办?
唐蔚华:我是从警方处知道路某东因良好表现获得减刑,今年11月21日出狱。带走我孩子的人已经可以回家过年,我丢失的孩子却还没找到,我感到非常无奈。是他剥夺了我们家庭的幸福,是他亲手摧毁了我们家庭的快乐。
红星新闻:当面见了对方,有什么想问的吗?
唐蔚华:等警方安排好并通知我后,我一定会到广西当面问路某东。最关心的就是我孩子去哪了,他把我儿子带走,一别就是23年,如今孩子仍未找到。现在,我只想知道孩子在哪里?是否平安?过得好吗?
我得知他12月15日已在两名狱警的陪同下出发回广西。我本来打算17日到他家里去,当面问他我孩子去哪了。不过由于一些不可抗原因暂缓了。
红星新闻:有想放弃的时候吗?
唐蔚华:磊磊当时的出生证、一个月大时的头发、衣物、皮鞋、小短裤、书包……他用过的东西我们几乎都保存着,包括他喜欢的黑猫警长书籍、画的50多幅画。磊磊是一个很乖的好孩子。
寻子路上,别人看到的更多是坚强,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其中不易。因为需要照顾家中老人和经营生意,很多时候,我们夫妻是不能一起出去寻找孩子的。对于我来说,一个人很长时间在外面,真的是举目无亲。我在广西时,有时会半夜跑到山上,想一下子跳下去,结束自己的痛苦。但又想到以后孩子回来,我们应该要给他一个完整的家。我是幸运的,起码我知道是谁带走我的孩子,还有人可以质问。我遇到更多丢失孩子的家庭,他们都不知道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