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疑似牛炭疽疫情,8人感染,疫区已封锁(2)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附: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封锁令
[2018]第1号
2018年8月11日,科尔沁区大林镇胜利村发生家畜不明原因死亡,经通辽市疫控中心诊断为疑似炭疽病,属国家规定的二类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止疫情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特发布本封锁令。
一、封锁范围及时间:经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12日起,将胜利村发病养殖户划定为疫点,以大林镇胜利村为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的区域(马家村、乌力吉村、爱国村)划定为受威胁区,并对疫区实施封锁。
二、疫区封锁期间,在疫区周边的出入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点,对出入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疫区。
三、扑杀疫点内所有病畜,并对病死家畜、扑杀家畜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疫区内易感动物进行隔离饲养,严禁放牧,并开展紧急免疫,建立完整免疫档案
;加强疫情巡查,一旦出现典型的临床症状者,立即按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实施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暂时关闭大林镇鼎盛牲畜交易
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流动。
六、对染疫、疑似染疫、易感动物接触的物品、交通
工具、圈舍及用具、场地、环境等彻底消毒。
七、依法做好疫区现场隔离、封锁、控制的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依法做好交通疏通,严厉查处利用疫情造谣惑众、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
行为。
八、疫区镇、村干部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强科普宣传,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切实降低疫情带来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本命令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封锁令的解除,由区政府另行下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2018]第1号
2018年8月11日,科尔沁区大林镇胜利村发生家畜不明原因死亡,经通辽市疫控中心诊断为疑似炭疽病,属国家规定的二类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止疫情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特发布本封锁令。
一、封锁范围及时间:经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12日起,将胜利村发病养殖户划定为疫点,以大林镇胜利村为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的区域(马家村、乌力吉村、爱国村)划定为受威胁区,并对疫区实施封锁。
二、疫区封锁期间,在疫区周边的出入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点,对出入人员,车辆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疫区。
三、扑杀疫点内所有病畜,并对病死家畜、扑杀家畜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疫区内易感动物进行隔离饲养,严禁放牧,并开展紧急免疫,建立完整免疫档案
;加强疫情巡查,一旦出现典型的临床症状者,立即按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实施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暂时关闭大林镇鼎盛牲畜交易
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流动。
六、对染疫、疑似染疫、易感动物接触的物品、交通
工具、圈舍及用具、场地、环境等彻底消毒。
七、依法做好疫区现场隔离、封锁、控制的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依法做好交通疏通,严厉查处利用疫情造谣惑众、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
行为。
八、疫区镇、村干部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强科普宣传,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切实降低疫情带来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本命令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封锁令的解除,由区政府另行下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