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被辞 公司回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2)
2023-03-15 来源:你乐谷
那你说这公司图啥?
有个棘手的项目,图他来签个字背个锅?
且不说法律上就不大可行,而且如果真是这样,男子就不是起诉公司要继续上班,而是直接起诉公司赔偿了。
所以这事基本就是这人被做局坑了
比如他原来的A公司要裁他,但可能他工资高年限长(打个比方,10年),裁了成本太高
于是找了个关系好的B公司,用5万的月薪把他挖过去,
因为是自愿跳槽,也就不存在裁员赔偿了。
然后B公司再裁了他,
A、B公司法律上毫无关系,这男子也是自愿跳槽,所以B公司只需要按3天计算裁员成本。
10年变3天,
这就可以理解为啥B公司3天就要裁人,招进来就是为了我的,当然是越快越好,
如果不是为了办手续,说不定早上招进来晚上人家就想裁员了。
有人要问,既然A、B公司没关系,B公司为啥原意为A公司这么做呢?
那原因可就多了。
比如两个公司老板关系好。
比如几个公司之间达成了同盟,互相之间都允许这么搞
甚至B公司可的就是为了做这种业务成立的,专门承接行业内各大公司高管越员.....
这种事情,在法律上几乎无法可想,因为一切形式都是合法合规的
8公司裁员肯定会依法给赔偿的,反正就3天,
这也是为啥男子起诉是要“继续上班”,因为他只能起诉这个。
作为个人,能做的只有,在入职新公司之前做好一些背景调查
时对,不光是公司对你要背调,你决定跳槽之前,对新公司最好也要背调下。
问问圈子里的朋友对这家公司的评价,查查新公司最近的新闻,搜一搜企查查上的诉讼记录(这个需要会员,自行斟酌成本)等等。
男子月薪5万试用3天被辞 公司回应相关阅读:
企业靠“试用”农民工省钱 收起你无耻套路!无故被辞退要敢于维权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占28.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随着普法教育的推进、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重视保留工作证据,被欠薪的状况也逐渐减少。
不过,现实中,仍有一些不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包藏“套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玩心眼、设“陷阱”,让农民工防不胜防,屡屡中招。近日,记者就农民工常遇到的几种职场“套路”进行了一番调查,希望能给农民工求职就业提供一些帮助。
“事后我才知道,如果签订的是‘试用工’合同,被辞了也不给赔偿,用人单位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了。”12月初,在辽宁务工的31岁农民工陈立国难过地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到大连市一家银行当安保员,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月薪2800元。10月8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第148天以“不合适”为由辞退了他,拿到1.38万元工资的他感到非常惋惜。然而,他不知道用人单位只把他当“试用工”,并没想要雇佣他,更别说给他支付赔偿金。
被用人单位以“试用工”为名用工的不止陈立国一人。随着国家对劳务用工的规定越来越规范,一些不法用工单位只是做到明面上的规矩,背地里却耍起节省用工成本的手段。11月17日到12月10日,记者采访制造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建筑业等行业的30位农民工,发现这些打工者过半数遇到了试用期被无故辞退的情况。
有个棘手的项目,图他来签个字背个锅?
且不说法律上就不大可行,而且如果真是这样,男子就不是起诉公司要继续上班,而是直接起诉公司赔偿了。
所以这事基本就是这人被做局坑了
比如他原来的A公司要裁他,但可能他工资高年限长(打个比方,10年),裁了成本太高
于是找了个关系好的B公司,用5万的月薪把他挖过去,
因为是自愿跳槽,也就不存在裁员赔偿了。
然后B公司再裁了他,
A、B公司法律上毫无关系,这男子也是自愿跳槽,所以B公司只需要按3天计算裁员成本。
10年变3天,
这就可以理解为啥B公司3天就要裁人,招进来就是为了我的,当然是越快越好,
如果不是为了办手续,说不定早上招进来晚上人家就想裁员了。
有人要问,既然A、B公司没关系,B公司为啥原意为A公司这么做呢?
那原因可就多了。
比如两个公司老板关系好。
比如几个公司之间达成了同盟,互相之间都允许这么搞
甚至B公司可的就是为了做这种业务成立的,专门承接行业内各大公司高管越员.....
这种事情,在法律上几乎无法可想,因为一切形式都是合法合规的
8公司裁员肯定会依法给赔偿的,反正就3天,
这也是为啥男子起诉是要“继续上班”,因为他只能起诉这个。
作为个人,能做的只有,在入职新公司之前做好一些背景调查
时对,不光是公司对你要背调,你决定跳槽之前,对新公司最好也要背调下。
问问圈子里的朋友对这家公司的评价,查查新公司最近的新闻,搜一搜企查查上的诉讼记录(这个需要会员,自行斟酌成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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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占28.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随着普法教育的推进、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重视保留工作证据,被欠薪的状况也逐渐减少。
不过,现实中,仍有一些不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包藏“套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玩心眼、设“陷阱”,让农民工防不胜防,屡屡中招。近日,记者就农民工常遇到的几种职场“套路”进行了一番调查,希望能给农民工求职就业提供一些帮助。
“事后我才知道,如果签订的是‘试用工’合同,被辞了也不给赔偿,用人单位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了。”12月初,在辽宁务工的31岁农民工陈立国难过地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到大连市一家银行当安保员,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月薪2800元。10月8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第148天以“不合适”为由辞退了他,拿到1.38万元工资的他感到非常惋惜。然而,他不知道用人单位只把他当“试用工”,并没想要雇佣他,更别说给他支付赔偿金。
被用人单位以“试用工”为名用工的不止陈立国一人。随着国家对劳务用工的规定越来越规范,一些不法用工单位只是做到明面上的规矩,背地里却耍起节省用工成本的手段。11月17日到12月10日,记者采访制造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建筑业等行业的30位农民工,发现这些打工者过半数遇到了试用期被无故辞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