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向李易峰道歉是怎么回事,关于浪莎向李易峰道歉了吗的新消息。(6)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相关案件信息 图片来源:启信宝
王光英认为,第三方公司是否获得李易峰授权,是否有权代理李易峰再进行授权成为案件的焦点。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董媛媛律师在接受每经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认为,两年前李易峰起诉浪莎控股的案由是“人格权纠纷”,而日前浪莎控股起诉李易峰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事实则尚不清楚,具体情况要看一审判决后公布的双方事实部分。
截至5月9日下午,每经记者在法律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浪莎控股集团”“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亿圣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等相关关键词,均未看到关于上述案件的相关文书。
亿圣传媒曾多次陷入明星肖像权纠纷
作为事件的关键方之一,成立于2018年9月7日的亿圣传媒注册资本为999.99万人民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战升100%持股,主营项目为媒介推广
、商业运营、市场营销
、创意策划等。
启信宝显示,目前亿圣传媒累计涉及的司法案件6件,其中4项案件涉案案由为“广告合同纠纷”。除了与浪莎、李易峰的纠纷外,还与广州天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希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今视电传广告有限公司等有着合同纠纷相关纠纷;林战升累计收到四条限制高消费信息。
亿圣传媒涉及的司法案件 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
这不是亿圣传媒第一次陷入明星肖像权的纠纷了。
2019年4月,电影
《乘风破浪》剧组出具《授权说明》一份,证明“亿圣传媒有权代理《乘风破浪》洽谈及确定本公司剧照、企业形象宣传、海报
、产品包装
、招商宣传等。”2020年2月,亿圣传媒以10万元的价格将赵丽颖的《乘风破浪》剧照和2张肖像授权给义乌市希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顿公司”),后者在京东
平台的母婴
店进行了赵丽颖肖像展示。随后,希顿公司遭到遭到赵丽颖方的起诉,法院认为,亿圣传媒提供的照片
明显不属于《乘风破浪》的剧照,亿圣传媒也未能提供赵丽颖授权的证明。
王光英认为,第三方公司是否获得李易峰授权,是否有权代理李易峰再进行授权成为案件的焦点。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董媛媛律师在接受每经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认为,两年前李易峰起诉浪莎控股的案由是“人格权纠纷”,而日前浪莎控股起诉李易峰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事实则尚不清楚,具体情况要看一审判决后公布的双方事实部分。
截至5月9日下午,每经记者在法律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浪莎控股集团”“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亿圣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等相关关键词,均未看到关于上述案件的相关文书。
亿圣传媒曾多次陷入明星肖像权纠纷
作为事件的关键方之一,成立于2018年9月7日的亿圣传媒注册资本为999.99万人民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战升100%持股,主营项目为媒介推广
、商业运营、市场营销
、创意策划等。
启信宝显示,目前亿圣传媒累计涉及的司法案件6件,其中4项案件涉案案由为“广告合同纠纷”。除了与浪莎、李易峰的纠纷外,还与广州天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希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今视电传广告有限公司等有着合同纠纷相关纠纷;林战升累计收到四条限制高消费信息。
亿圣传媒涉及的司法案件 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
这不是亿圣传媒第一次陷入明星肖像权的纠纷了。
2019年4月,电影
《乘风破浪》剧组出具《授权说明》一份,证明“亿圣传媒有权代理《乘风破浪》洽谈及确定本公司剧照、企业形象宣传、海报
、产品包装
、招商宣传等。”2020年2月,亿圣传媒以10万元的价格将赵丽颖的《乘风破浪》剧照和2张肖像授权给义乌市希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顿公司”),后者在京东
平台的母婴
店进行了赵丽颖肖像展示。随后,希顿公司遭到遭到赵丽颖方的起诉,法院认为,亿圣传媒提供的照片
明显不属于《乘风破浪》的剧照,亿圣传媒也未能提供赵丽颖授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