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录视频扶摔倒大叔反被骂,小伙扶摔倒老人反被讹视频(3)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体系已经非常完善了,一般来讲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通过监控或者其他人的目击证人等都能够避免被讹到,会调查出真相来确定到底是发生了一个什么样的事情。
近年来
关于路上扶老人反被讹的事件屡屡发生,
很多人对此还是会有所顾忌,
那么今天晨报君就教大家几招,
来,直接接招
如何扶老人才能防止被讹诈?
1.老人跌倒不急于扶起,有条件时先电话咨询急救医生,再进行早期处置,避免二次损害
根据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如老人意识清楚,救助者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人到医院或打急救电话。并尝试呼救看看附近有没有医疗专业人士。
2.在救助前做好取证,寻求第三者的帮忙共同施救,或第三者的相关信息,留作证人
结合社会现实,在救助摔倒老人之前,可参考医护人员不得不面对的“举证倒置”制度,在救治前要做好取证。在帮扶跌倒老人时,可以寻求第三者的帮忙,共同施救,或者是寻求第三者的相关信息,留作证人。
3.除人证外,还应拍摄记录施救过程,可以作为日后维护权益的证据
要尽可能保留物证,利用手机、数码相机
等摄影
器材,可以拍摄照片
,留下现场原状,或者是拍摄视频、录音等留下施救的过程,并记录证人联系方式。
4.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只有证明救助者确有侵害行为,才能担责
现行法律证据规则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 的举证负担原则。因此,一旦救助者被诬告,首先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要讹诈好人的人自己拿出证据来。在无法查明事实真相,双方当事人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的案件中,直接推定救助者不是肇事者,要证明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证明责任由受救助者承担。在无法证明的情况下,不能适用公平责任,而应当认定救助者无责任。
5.拒绝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让被救者承担举证不明导致的败诉后果
救助者不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而是由“被救者”承担举证责任。
6.拒绝法院以“常理”作出的不严谨推定,不能以和解来息事宁人,应坚决上诉
以河南郑州李凯强案为例,2008年8月21日,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无法查证事故是由李凯强还是老太太的过错造成”的判决,根据公平原则,李凯强应承担共计7.9万余元的赔偿金。事实上,一审判决在没有确认李凯强有过错,没有确认李凯强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确认宋某的人身伤害损失与李凯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判决李凯强对宋某的人身伤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李凯强应该坚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拒绝宽容与谅解,让诬告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
诬告之所以时常发生,是因为获得赔偿的几率很高,而承担的责任与道德成本却很低。法院处理的结果常常是以“莫须有”的姿态,勒令救助人赔付部分甚至全部医疗费用。而对于白发苍苍的老人们犯下的错误,人们更倾向于宽容、谅解。虽然做出诬告,但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
来源|新闻
晨报(shxwcb)综合自上观新闻、中国之声、北京青年报、齐鲁晚报、微博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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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杨先生驾车行驶到路口时,一位老人驾驶三轮车忽然横冲出来倒在了地上。杨先生赶忙上前扶老人,谁知老人一口咬定是杨先生撞了他。民警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及现场监控,发现确实是老人自己驾车不当摔倒的。警方联系了老人的儿子,要求帮忙规劝老人的行为。最终,老人被现场批评教育
近年来
关于路上扶老人反被讹的事件屡屡发生,
很多人对此还是会有所顾忌,
那么今天晨报君就教大家几招,
来,直接接招
如何扶老人才能防止被讹诈?
1.老人跌倒不急于扶起,有条件时先电话咨询急救医生,再进行早期处置,避免二次损害
根据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如老人意识清楚,救助者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人到医院或打急救电话。并尝试呼救看看附近有没有医疗专业人士。
2.在救助前做好取证,寻求第三者的帮忙共同施救,或第三者的相关信息,留作证人
结合社会现实,在救助摔倒老人之前,可参考医护人员不得不面对的“举证倒置”制度,在救治前要做好取证。在帮扶跌倒老人时,可以寻求第三者的帮忙,共同施救,或者是寻求第三者的相关信息,留作证人。
3.除人证外,还应拍摄记录施救过程,可以作为日后维护权益的证据
要尽可能保留物证,利用手机、数码相机
等摄影
器材,可以拍摄照片
,留下现场原状,或者是拍摄视频、录音等留下施救的过程,并记录证人联系方式。
4.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只有证明救助者确有侵害行为,才能担责
现行法律证据规则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 的举证负担原则。因此,一旦救助者被诬告,首先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要讹诈好人的人自己拿出证据来。在无法查明事实真相,双方当事人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的案件中,直接推定救助者不是肇事者,要证明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证明责任由受救助者承担。在无法证明的情况下,不能适用公平责任,而应当认定救助者无责任。
5.拒绝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让被救者承担举证不明导致的败诉后果
救助者不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而是由“被救者”承担举证责任。
6.拒绝法院以“常理”作出的不严谨推定,不能以和解来息事宁人,应坚决上诉
以河南郑州李凯强案为例,2008年8月21日,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无法查证事故是由李凯强还是老太太的过错造成”的判决,根据公平原则,李凯强应承担共计7.9万余元的赔偿金。事实上,一审判决在没有确认李凯强有过错,没有确认李凯强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确认宋某的人身伤害损失与李凯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判决李凯强对宋某的人身伤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原则。李凯强应该坚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拒绝宽容与谅解,让诬告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
诬告之所以时常发生,是因为获得赔偿的几率很高,而承担的责任与道德成本却很低。法院处理的结果常常是以“莫须有”的姿态,勒令救助人赔付部分甚至全部医疗费用。而对于白发苍苍的老人们犯下的错误,人们更倾向于宽容、谅解。虽然做出诬告,但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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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shxwcb)综合自上观新闻、中国之声、北京青年报、齐鲁晚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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