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刘某、林某确实是某电诈洗黑钱犯罪
团伙组员,被警方锁住的一万元,是你们悄悄截流的“公款私存”。
汤汪公安民警 张玉康:她们转二级帐户,立即逐渐就近取现,恰好给大家破案给予了好的前提条件。
为了能争取宽大处理,刘某还增加了5000元赔偿给王女士。涉嫌“帮信罪”,现阶段刘某和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子仍在进一步侦破中。在其中,刘某积极退赃,多赔偿5000元,赢得了受害人的原谅,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缓解的重要依据。
警方提醒:利用自己的储蓄卡为犯罪嫌疑人迁移脏款因涉嫌洗黑钱违法犯罪,市民群众千万别碰触法律
的底线。利用违反规定方式获得眼前利益,遭受法律的处罚不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