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领导干部“能下”?中组部解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13)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动议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走向和结果。
2014年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动议单列为一章,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这次修订,将“动议”一章的标题修改为“分析研判和动议”,并对动议的主体、时机、内容、程序、要求等作了规范,从程序上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心前移,推动组织人事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到研究班子、研究干部、研究队伍建设上。
中组部负责人表示,这些修改针对的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对干部日常了解不够、综合分析研判不到位、程序操作随意性比较大等问题。
此外,此次修订对动议部分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内容进行了重新定位,由原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调整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不再单列为一章,将相关内容调整到动议环节,并对改进完善工作程序等提出原则性要求。这样修订,与其功能定位和工作实践更相符。
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
“精准”,主要是把人考准考实,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评价;“科学”,主要是把人用对用好,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这次修订,充分贯彻和体现了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比如,提出确定考察对象应当“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突出强调了对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要求,提出“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提出考察材料“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等。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织密制度防范笼子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鲜明特征,也是锻造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比如,增加“凡提四必”、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等要求;在“讨论决定”部分专门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明确提出不准“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在“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
2014年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动议单列为一章,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这次修订,将“动议”一章的标题修改为“分析研判和动议”,并对动议的主体、时机、内容、程序、要求等作了规范,从程序上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心前移,推动组织人事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到研究班子、研究干部、研究队伍建设上。
中组部负责人表示,这些修改针对的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对干部日常了解不够、综合分析研判不到位、程序操作随意性比较大等问题。
此外,此次修订对动议部分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内容进行了重新定位,由原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调整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不再单列为一章,将相关内容调整到动议环节,并对改进完善工作程序等提出原则性要求。这样修订,与其功能定位和工作实践更相符。
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
“精准”,主要是把人考准考实,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评价;“科学”,主要是把人用对用好,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这次修订,充分贯彻和体现了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比如,提出确定考察对象应当“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突出强调了对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要求,提出“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提出考察材料“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等。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织密制度防范笼子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鲜明特征,也是锻造坚强领导力量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比如,增加“凡提四必”、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等要求;在“讨论决定”部分专门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明确提出不准“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在“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