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北京市医保
局下达《关于调整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相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险规章制度,提升个人账户资金利用效率,缓解员工医疗费压力。在其中,依照国家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股权投资
基金
的需求,个人账户资金应财政性资金。
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推行做账管理方法,参保人员不能随意取现,完成定项应用,关键用于购买参保职工本人在医保定点医院或指定零售药店
所发生的医疗费。9月1日前已经划归医疗保险专用型银行
存折里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将来仍可以随时取款应用。 文/北青报新闻
记者 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