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反被砍最新消息后续 宝马男海龙哥和电动车主背景资料介绍(2)
2023-03-14 来源:你乐谷
视频显示,约两分钟后,一黑衣男子返回宝马车,从车内取出一把刀冲向骑车男,多次作出挥刀动作
,并和骑车男子发生肢体接触,在此过程中,刀掉在地上,被白衣骑车男子抢到。在抢刀过程中,骑车男朝黑衣男子腹部连刺两刀致其倒地。黑衣男子起身过程中,骑车男又朝其砍了三刀。黑衣男子起身跑开,骑车男又从身后追砍两刀。
另有现场图片显示,黑衣男子浑身是血,侧身躺在路边的草地上。上述目击者说,当时黑衣男子还大喊了几声救命,之后,骑车男回到十字路口的宝马车前,神情呆滞,接着警察到来。
龙哥终结者是谁
看着电动车车主的老实人面相,根据调查,电动车主是一名物业
电工负责人,据同事反应
,此人很老实,工作也很敬业,每次都提前到公司,对同事也很友善,可就这样一个人,小孩得了癌症,父亲去年刚刚过世,按照视频的时间,男子应该是辛苦了一天后,正要骑车回家的路上,结果遇到纹身
男及其同行者的辱骂殴打甚至持刀砍杀,看完监控视频,抛开法律
,我相信更多人和我一样,对宝马男满是愤怒 ,对与电动车主满是同情,因为我们相信邪不压正,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把刀放回原处,动刀者必死于刀下”
龙哥终结者发声为什么追砍刘海龙原因:
他们撞我脚踏车后面,还说我挡了他们的路,三个人打我,我不敢反抗。刘海龙去拿刀,叫我跪下让他砍头,我不敢,求他饶了我的贱命。他不同意,用刀身拍烂我脸,牙齿掉落,我觉得就要死了,心里悲哀。凑巧他用力太大,刀飞出落地,我觉得反正都要死了,拚命算了,不求人了。就去抢刀,抢到了,赶紧刺他二刀,他说车里面有枪,叫我别动,等他拿枪来毙了我,我就追上去猛砍,直到他倒下去。
正所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得饶人处且饶人,明明“龙哥”与他的马仔们已经对电瓶车小哥一顿拳打脚踢,占尽了便宜却非要任性耍刀秀存在。结果倒好,装逼不成被反杀!
观点1
正当防卫
说夺刀后不安感仍在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罗翔表示,正当防卫这个问题历来存在争议。正当防卫从立法变迁来说一直朝着宽泛方向发展,然而实践中最大的问题还是站在后果主义,“以是否死人为结果判断是否正当防卫”。
罗翔指出,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出发,还是有大量类似判例支持此次事件中自行车
男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比如于欢案和叶永朝案。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强调,从这件事情上看,宝马车强行进入非机动车道本就违反交通
法,不仅不道歉还出手打人,甚至还持刀威胁,明显不是一般民间纠纷;其次从当事人角度考虑,于某某夺刀后不安感仍存在,考虑到对方攻击性强,不排除继续找工具打斗的防卫心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执业律师
叶竹盛认为,结合整个事件来看,于某某抢刀之后的情境应认定为危险情境,因此具有防卫的正当权利。主要原因在于,在案发短短的一两分钟时间内,双方的施害和防卫行为都是连贯的,难以分割开来看。
他指出,刘某某在失刀后,并没有停止伤害或是表现出恐惧而停手的行为,而是积极拼抢。在另一个细节中,刘某某倒地起身后跑向宝马车,而不是向其他方向逃跑。结合其回到车里取刀的行为,于某某完全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可能继续行凶。
,并和骑车男子发生肢体接触,在此过程中,刀掉在地上,被白衣骑车男子抢到。在抢刀过程中,骑车男朝黑衣男子腹部连刺两刀致其倒地。黑衣男子起身过程中,骑车男又朝其砍了三刀。黑衣男子起身跑开,骑车男又从身后追砍两刀。
另有现场图片显示,黑衣男子浑身是血,侧身躺在路边的草地上。上述目击者说,当时黑衣男子还大喊了几声救命,之后,骑车男回到十字路口的宝马车前,神情呆滞,接着警察到来。
龙哥终结者是谁
看着电动车车主的老实人面相,根据调查,电动车主是一名物业
电工负责人,据同事反应
,此人很老实,工作也很敬业,每次都提前到公司,对同事也很友善,可就这样一个人,小孩得了癌症,父亲去年刚刚过世,按照视频的时间,男子应该是辛苦了一天后,正要骑车回家的路上,结果遇到纹身
男及其同行者的辱骂殴打甚至持刀砍杀,看完监控视频,抛开法律
,我相信更多人和我一样,对宝马男满是愤怒 ,对与电动车主满是同情,因为我们相信邪不压正,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把刀放回原处,动刀者必死于刀下”
龙哥终结者发声为什么追砍刘海龙原因:
他们撞我脚踏车后面,还说我挡了他们的路,三个人打我,我不敢反抗。刘海龙去拿刀,叫我跪下让他砍头,我不敢,求他饶了我的贱命。他不同意,用刀身拍烂我脸,牙齿掉落,我觉得就要死了,心里悲哀。凑巧他用力太大,刀飞出落地,我觉得反正都要死了,拚命算了,不求人了。就去抢刀,抢到了,赶紧刺他二刀,他说车里面有枪,叫我别动,等他拿枪来毙了我,我就追上去猛砍,直到他倒下去。
正所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得饶人处且饶人,明明“龙哥”与他的马仔们已经对电瓶车小哥一顿拳打脚踢,占尽了便宜却非要任性耍刀秀存在。结果倒好,装逼不成被反杀!
观点1
正当防卫
说夺刀后不安感仍在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罗翔表示,正当防卫这个问题历来存在争议。正当防卫从立法变迁来说一直朝着宽泛方向发展,然而实践中最大的问题还是站在后果主义,“以是否死人为结果判断是否正当防卫”。
罗翔指出,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出发,还是有大量类似判例支持此次事件中自行车
男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比如于欢案和叶永朝案。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强调,从这件事情上看,宝马车强行进入非机动车道本就违反交通
法,不仅不道歉还出手打人,甚至还持刀威胁,明显不是一般民间纠纷;其次从当事人角度考虑,于某某夺刀后不安感仍存在,考虑到对方攻击性强,不排除继续找工具打斗的防卫心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执业律师
叶竹盛认为,结合整个事件来看,于某某抢刀之后的情境应认定为危险情境,因此具有防卫的正当权利。主要原因在于,在案发短短的一两分钟时间内,双方的施害和防卫行为都是连贯的,难以分割开来看。
他指出,刘某某在失刀后,并没有停止伤害或是表现出恐惧而停手的行为,而是积极拼抢。在另一个细节中,刘某某倒地起身后跑向宝马车,而不是向其他方向逃跑。结合其回到车里取刀的行为,于某某完全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可能继续行凶。